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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设赌,两男子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5 20:30:57 人浏览

导读:

2011年2月15日晚,被告人刘某、吴某等人在刘某家吃饭,饭后由刘某、吴某合伙坐庄家推二八杠进行赌博,有13人参赌,每注100-300元。霍邱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赶到现场,当场将其抓获,缴获赌资81015元,并对其他11名参赌者进行治安处罚。

  俗话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 “小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赌博,而是茶余饭后、闲来无事时的消遣和娱乐。“大赌”则是赌博,不仅伤身还触犯法律,严重的还要被判刑。很多人认为在家小赌没有问题,不会触犯法律,但事实上违法只有一步之遥。

  2011年2月15日晚,被告人刘某、吴某等人在刘某家吃饭,饭后由刘某、吴某合伙坐庄家推二八杠进行赌博,有13人参赌,每注100-300元。霍邱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赶到现场,当场将其抓获,缴获赌资81015元,并对其他11名参赌者进行治安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吴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构成赌博罪,遂依法作出判决。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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