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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消委:警惕盗取个人信息的诈骗手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09:18:03 人浏览

导读:

当前,高科技诈骗日趋猖獗,利用网络虚拟电话诈骗是当前电话诈骗的新型方式,诈骗手段从诱骗汇款转向套取个人信息。盗取公民的个人信息,往往被不法分子用作恐吓、敲诈勒索、非法售卖等犯罪用途。东莞市消委会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应对不明来历电话、短信和网络,需坚守

当前,高科技诈骗日趋猖獗,利用网络虚拟电话诈骗是当前电话诈骗的新型方式,诈骗手段从诱骗汇款转向套取个人信息。盗取公民的个人信息,往往被不法分子用作恐吓、敲诈勒索、非法售卖等犯罪用途。东莞市消委会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应对不明来历电话、短信和网络,需坚守“不汇款、不转账、不透露个人信息”的“三不”原则,避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日前,先生手机接到号码显示“0007525666971”的电话,对方先是直呼先生姓名,自称是某银行职员,称“发现有人持先生身份证和银行卡在深圳银行取款,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和密码,协助查询和冻结账户”。先生马上警悟反驳“身份证和银行卡在我身上,你们可以报警”,对方顿感势头不对,立即挂线。经与电信部门核查,该电话根本不存在,有可能是网络虚拟电话。

频频发生的电话诈骗案,直接面对被害人的诈骗手段更新颖、更隐蔽,呈多样化、人性化、智能化趋势,市民往往防不胜防。最近,发现的诈骗手段的主要特征:一是电话虚拟。利用网络虚拟电话、计算机黑客电话拨出,号码模仿客服热线、紧急电话、带区号的固定电话等。二是套取信任。非法分子能准确说出对方的姓名、地址、保险号、车牌号等个人信息,冒用机关、银行、通讯运营商等单位名义打电话或发短信。三是冒用名义。利用消费者惜财的心理,诈称有人冒名取款、消费或被涉案、欠款以及送保险、返款、银行扣费或透支等与金钱利益有关的事件行骗。

网络上大量个人信息的泄露正日益严重地妨碍着市民的正常生活。非法分子之所以能够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使诈骗屡屡得手,最主要的是由于他们通过网络等渠道购买了被害人的相关信息。因此,东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市民要加强保密意识,防止个人及家庭信息外泄。一是遇到陌生电话、短信和网络,坚决不透露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重要信息。二是不要随便在网络以及公共场所的电脑上留下个人信息,提高个人电脑对“挂马网页”、“钓鱼网站”等黑客网站的防御能力。三是个人证件和复印件的使用要慎重,不要太随意,妥善处理各类涉及个人信息的纸质资料。四是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盗用诈骗,应及时将涉嫌诈骗的电话、短信、网络等有关罪证,向公安部门报案。


(责任编辑: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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