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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会:行李存放要慎重 贵重物放身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07:39:00 人浏览

导读:

旅客放在大巴车货箱里的行李丢失,巴士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最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就接到了消费者这样的投诉。行李存放在大巴车货箱里是否构成保管关系,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各方的争议较大,一旦丢失索赔比较困难。为此,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乘
旅客放在大巴车货箱里的行李丢失,巴士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最近,深圳消费者委员会就接到了消费者这样的投诉。行李存放在大巴车货箱里是否构成保管关系,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各方的争议较大,一旦丢失索赔比较困难。为此,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乘坐长途大巴行李存放须慎重。

6月9日,一位从外地来深圳的游客打电话到深圳市消委会,叙说了她乘坐长途大巴,行李丢失的经过。6月8日,杜女士从广州乘坐长途大巴来深圳探亲。上车时大巴乘务员让她把旅行箱放到大巴下面的货箱里,并在她的旅行箱上贴了标签,还给了杜女士一张领取旅行箱的小票。大巴车到达深圳南山汽车站后,杜女士下车领取旅行箱,却发现旅行箱不见了。她当即和大巴乘务员交涉,可乘务员却说,他们也不知道杜女士的旅行箱怎么没有了。杜女士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又找到大巴车所属的巴士公司要求赔偿,遭到拒绝。巴士公司表示,大巴车是免费为旅客提供存放行李的服务,不承担保管责任。可杜女士认为,旅行箱是大巴车乘务员让放在货箱里的,还贴了标签,给了领取的凭证,现在领取凭证还在,旅行箱却不见了,巴士公司应该赔偿损失。据杜女士说,她的旅行箱里放有摄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价值上万余元。

针对杜女士的投诉,深圳市消委会分析认为,如果杜女士所说的情况属实,过错在大巴车,巴士公司应该负有赔偿责任。但由于丢失物不好确认,如果杜女士拿不出法律上可以认可的证据,证明自己丢失了什么东西,丢失物的价值是多少,即使巴士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也只能按一般物品赔偿。杜女士把旅行箱存放在大巴车的货箱里是否构成保管关系,法律规定不明确,各方的争议较大,因此,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要索赔比较困难。

那么,乘坐长途大巴时,消费者应该怎样避免受损失呢?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第一,事前要向对方问清楚,寄存行李或物品对方是否承担保管责任,东西丢失了,对方是否赔偿。如果对方明确是保管关系,并答应承担赔偿责任,就向对方索要这方面的合同文本,或当即写下这方面的承诺,以使保管关系确立;第二,如果对方答复说不是保管关系,不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就应该把贵重的东西从存放的行李中取出来,放在自己身边,以防丢失。这样虽然不方便,但比起丢失后的麻烦来要小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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