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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保健服务要谨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05:44:45 人浏览

导读:

最近,自贡市贡井区消委会成功的调解了一起消费者因洗眼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林××自5月15日起至5月29日止在“贡井光明洗眼保健店”进行保健洗眼后发现眼睛红肿,5月30日上午到自贡第三人民医院就诊,经医生检查诊断属“机械损伤”造成。贡井区工商局消委接到投诉
最近,自贡贡井区消委会成功的调解了一起消费者因洗眼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林××自5月15日起至5月29日止在“贡井光明洗眼保健店”进行保健洗眼后发现眼睛红肿,5月30日上午到自贡第三人民医院就诊,经医生检查诊断属“机械损伤”造成。
贡井区工商局消委接到投诉后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组织调查和调解。贡井区光明洗眼保健店退还消费者洗眼费120元并支付消费者治疗眼睛全部费用,双方非常满意。
贡井区消委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受保健洗眼等特殊保健服务时要三思而行,一要:看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二要:结合自身情况,考虑个体差异,是否适合此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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