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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健协会警示:减肥保健品广告九成以上违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04:28:06 人浏览

导读:

记者夏金彪北京报道针对减肥保健品市场违规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日前,中国保健协会发布减肥保健品消费警示,并表示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市场进行整治。根据该协会对今年6到8月全国27个省区多家都市类报纸发布的减肥保健品广告监测显示,此类产品广告违规现象严重:9
记者 夏金彪 北京报道

  针对减肥保健品市场违规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日前,中国保健协会发布减肥保健品消费警示,并表示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市场进行整治。根据该协会对今年6到8月全国27个省区多家都市类报纸发布的减肥保健品广告监测显示,此类产品广告违规现象严重:95.16%的减肥保健食品存在标示问题,近七成的产品还违规使用专家和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且通过绝对性语言承诺功效。

  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峰指出,根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注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等内容,但是竟有95.16%的此类产品在这方面都存在问题。

  除此之外,在减肥产品广告中经常出现一些绝对性语言,如“安全”、“不反弹”、“无毒副作用”等;承诺减肥功效的多用几小时、几天能达到什么效果、能减多少斤的字样。这类广告语也是国家严格禁止的,但这类违规也高达69.35%。还有,在减肥广告中违规使用专家和消费者名义和形象,“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明令禁止此类广告,但是此类广告违规仍然比较严重,达到67.34%。其中,消费者形象出现的频率要高于专家。”徐华峰表示,对于此次的监测结果,该协会将上报国家相关执法部门,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市场进行整治。

  据了解,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复审制度?暂行》,加强了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管。规定表示,今后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得审批后,还需接受国家药监局的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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