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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慎换汽车轮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3 05:45:32 人浏览

    平日里开车的朋友难免会遇到轮胎漏气的情况。一般,我们都会选择到4S店或者附近的轮胎修理店修补。日前,市民吴女士却遇到了这样一家轮胎修理店,在店主“热心“的建议下,更换了本不需要更换的轮胎。

    1月27日,吴女士在行驶途中发现,轿车的一只后轮被钉子扎破漏气。在没有将钉子取出的情况下,吴女士驾车开往附近的下吕浦一家轮胎修理店进行修补。

    该店店主拆卸下轮胎后称,轮胎因缺气行驶,从胎冠(轮胎行驶与地面相接的主要部件)扎入的钉子已划伤胎侧,无法修补,建议更换。吴女士一想,要真如店主所说,为安全驾驶起见,还是换个新胎好。于是,店主收了530元,为吴女士刚买1个多月的爱车更换了一只“三角”牌轮胎。精明的吴女士多留了个心眼,拿回了 “被报废”的“韩泰”牌旧胎。

    次日早,吴女士将“被报废”的“韩泰”牌旧胎拿到4S店查看,对方表示这只轮胎修补后完全可以正常使用,不需要更换新胎。吴女士一听就火了,立马开车到轮胎修补店讨说法。在与店主协商不下的情况下,吴女士寻求工商部门予以帮助。

    在辖区南浦工商所,吴女士提出退货要求,店主则坚称使用原来的修补胎会影响行驶安全,且“三角”牌轮胎已使用,不予退货。工商人员仔细查看后发现,被钉子扎过的“韩泰”轮胎内侧仅有轻微划痕,未伤及帘子布,经充气并装上汽车,在平地上,划痕处胎外侧未出现鼓包,证实可继续正常使用。鉴于该轮胎以前曾修补过一次,应尽量在后轮使用或作为备胎。店主自知理亏,为吴女士的爱车重新换回了“韩泰”牌旧胎。同时,工商人员还对店主这种不良行为予以批评。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车主:

    1、为了推销自己经销的品牌轮胎,多获取几十元的利润,一些不良维修店利用车主对轮胎知识知之甚少,夸大轮胎损伤程度、人为造成轮胎损坏,恶意建议消费者更换原车的次新胎,并刻意将换下的轮胎留在该店,企图修补后再次出售获取暴利。车主修补、更换轮胎最好选择去市场口碑较好、收费合理的修补店或者4S店。

    2、由于胎纹不同导致的摩擦系数差异可能使车辆行驶(使用在前轮)或刹车跑偏,应尽量避免不同品牌的轮胎混合使用。如更换单只轮胎要注意品牌、规格和胎纹是否与原车胎一致,至少也应在前轮使用同一胎纹和新旧的轮胎。意外损伤、未到正常使用极限的车胎更换后最好拿回,切勿盲目听从维修店的“建议”,留在或低价出售给修理店,以免給不良店家留下祸人害己的机会。

3、轮胎修补、更换应索要维修凭证,特别要写明维修、更换的轮胎品牌、型号,为日后维权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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