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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保险股份频遭投诉 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4:08:28 人浏览

导读:

事件一投诉人:孔小姐投诉类型:理赔被投诉公司名称: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投诉产品:生命腾飞分红型我在农行存钱的时候,打算一年存一万,存5年后取出来有用,后来大堂里有一个自称是大堂经理的人(我不知道她就是保险公司的)她故意没跟我说清楚就帮我

  事件一



  投诉人: 孔小姐



  投诉类型: 理赔



  被投诉公司名称: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诉产品: 生命腾飞分红型



  我在农行存钱的时候,打算一年存一万,存5年后取出来有用,后来大堂里有一个自称是大堂经理的人(我不知道她就是保险公司的)她故意没跟我说清楚就帮我存钱,以说这样存利息高的幌子,帮我存了钱,就给了一张存折,什么也没有,事后几个星期后给了合同,不是我本人拿的,是我奶奶帮着去拿的,她也忽悠我奶奶办了一个,等第二年我再去存钱的时候发现去年存的一万元没有了,当时是我妈妈跟我一起去的,她问我:多长时间可以取?我说不知道。她又问,给你多少分红?我说,不知道,那个大堂经理没有跟我说,后来问保安才知道她不是银行的人,是保险公司的,已经调走了。



  生命人寿的业务员在银行销售保险,不光欺骗我,还欺骗老年人,损害了我们消费者的利益,要求全额退保,并偿还我应得的利息。(中国金融网)



  事件二



  消费者陈女士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却被营业网点里的保险推销人员推销其保险产品,保险工作人员不但承诺可以得到银行最高利息,而且3至5年就可以受益,这种虚假宣传设下陷阱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被曝光。该案例日前被福建省消委会列入2009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福州市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在银行办理业务时,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工作人员向其推销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保险工作人员承诺投保3至5年可以凭保单和发票到保险公司按当时银行最高利息领钱,陈女士觉得可行,就取出45000元办理。



  事后,陈女士知道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所说的3至5年受益,实际上要到2045年才受益,而且还要收取初始费用比例10%。当时存入的45000元一下子就被扣了4500元。陈女士要求该保险公司全额退还45000元,并按照当时银行最高利息偿还本人损失。



  经核实,该投诉基本属实,消费者按生命人寿工作人员当时的承诺向其公司领钱时才发现上当受骗,存入的45000元已经被扣了4500元。经调解,保险公司退还消费者全部保费45000元,并补偿相应银行利息。 (凤凰网)



  事件三

  

  因为太胖,一年多缴1000多,二十年就要多缴2万多块。“怎么长得胖还成了加费理由?”家住青山的王艳向晨报“3·15”维权热线投诉。



  据她介绍,她买了两单一模一样的分红险,一单保额是2万元,另一单保额20万元。其中2万保额是按每份1020元的标准费率交,但20万保额的则是按每份1068元交,每份被加费48元,每年共要多交1152元”。王艳很不解,“为什么同一天投保,一张单不加费,另外一张却要加费呢?”(和讯网)



  事件四



  被投诉保险公司:生命人寿



  投诉人:新浪福建厦门网友会员42325618



  时间:2008-11-15



  本人于10月31日收到EMS来的生命人寿通过兴业银行(31.59,-2.20,-6.51%)电销的保险合同(10月28日印制的合同),11月2日本人将合同原件、发票、合同收条、退保声明、一同EMS寄回厦门生命人寿,快递显示已于11月3日寄达,根据合同,属于犹豫期退保,合同显示应于24小时内办理,至今已经超过240小时,仍未将退款退回信用卡。如因此产生的超出信用卡免息期的费用,将进行索赔。(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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