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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收到起诉状检察院还原真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1:47:21 人浏览

导读:

莫名其妙收到起诉状检察院还原真相从来没有在信用社贷过款的农民杨某,忽然收到法院起诉状,信用社状告其借款不还。在开庭时,虽经百般辩解,但苦于没有证据,法院仍以借款契约上盖有他个人的印章判其败诉。在历经一年多的上访申诉后,杨士朋来到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

莫名其妙收到起诉状检察院还原真相

  从来没有在信用社贷过款的农民杨某,忽然收到法院起诉状,信用社状告其借款不还。在开庭时,虽经百般辩解,但苦于没有证据,法院仍以借款契约上盖有他个人的印章判其败诉。在历经一年多的上访申诉后,杨士朋来到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在调查真相后提起抗诉,一个“冒名”贷款案露出水面。

  杨某是阳谷县金斗营乡农民,2000年12月2日,其所在的村委会用他的名字在信用合作社贷款600元,借款契约盖村委会公章,而杨某对该事并不知情,该借款也一直未还。2006年7月,信用合作社以杨某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认定被告杨某在借款契约盖印章应视为被告处收到借款,遂判令杨某偿还600元及相应利息。

  杨某不服法院判决,开始了申诉上访历程,经过市县两级法院的审查、听证,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后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官通过调阅原审卷宗,查看信贷档案,又走村入户,找到贷款经办人、当时村委会负责人进行调查,查清了村委会冒用杨某之名在金斗营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的事实,遂依法提请抗诉。在抗诉再审中,原告在了解到检察机关调查的材料后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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