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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医疗损害要怎样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19:34:35 人浏览

导读:

依照《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无过错医疗损害是指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要件,不管医生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患者出现了实质的损害结果,医院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医疗损害,是获得医疗赔偿的前置条件,那么无过错医疗损害要怎样赔偿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详细介绍下。

  一、无过错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依照《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上述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损失,其赔偿标准应首先适用《条例》、《通知》的规定,《条例》、《通知》没有规定的,则可比照《解释》的规定予以赔偿。

  二、无过错医疗损害赔偿范围具体规定

  (一)无过错医疗损害的医疗费

  《条例》第50条第(1)项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无过错医疗损害的误工费

  《条例》第50条第(二)项规定:“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无过错医疗损害的陪护费

  《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四)无过错医疗损害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五)无过错医疗损害的残疾生活补助费

  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无过错医疗损害的残疾用具费

  《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残疾用具费,因伤残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的费用计算”。

  (七)无过错医疗损害的丧葬费

  《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规定:“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而《解释》第二十七对丧葬费的规定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八)无过错医疗损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条例》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已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无过错医疗损害的交通费

  《条例》第五十条第(九)项规定:“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无过错医疗损害的住宿费

  《条例》第五十条第(十)项规定:“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公民的身体健康权遭受侵害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受害人除有权请求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可请求赔偿精神损失。《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项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无过错医疗损害的鉴定费

  鉴定费在《条例》中未明确规定,但此费用是患者的实际支出,属患者损失的范围,医方应当赔偿。鉴定费用的确定,以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用的收据为凭,予以认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关于无过错医疗损害要怎样赔偿全部内容,遭受过医疗损害的朋友可以参照上述内容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对赔偿存在纠纷的,建议咨询律师到法院起诉判决,我们只需要提供证明无过错医疗损害的结果就行,举证责任由医院承担。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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