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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打造“诚信。维权”有新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15:46:26 人浏览

导读:

2004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是“诚信。维权”。山东省消协将围绕“诚信。维权”年主题开好“三个会议”,搞好“三项活动”、加强“三项建设”,抓好“四个消费点”。开好“三个会议”、搞好“三项活动”是指:一是3月份,开好3.15名优商品博览会,搞好2004年
2004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是“诚信。维权”。山东省消协将围绕“诚信。维权”年主题开好“三个会议”,搞好“三项活动”、加强“三项建设”,抓好“四个消费点”。

  开好“三个会议”、搞好“三项活动”是指:一是3月份,开好3.15名优商品博览会,搞好2004年3.15纪念活动,掀起第一个高潮。3.15名优商品博览会由省消协、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经贸委联合省直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及省内外名优生产、经销、服务企业共同举办,通过举办名优商品博览会,向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宣传和推介名优商品、名优企业,推动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5月份开好省消协换届大会,搞好3.15奖章评选活动,掀起第二个高潮。通过换届,广泛吸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名优企业、新闻单位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入到消费维权的队伍中来,把消费者协会建设成为面向消费者、面向社会、面向未来的服务型开放型创新型协会。会上,还将为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级领导同志颁发3.15金质奖章,为长期与消费者协会密切配合、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各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颁发3.15荣誉奖章。三是10月份搞好山东省第五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开好表彰大会,掀起第三个高潮。省消协将会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总工会、省贸易办等七部门开展山东省第五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向社会隆重推出一批自觉履行《消法》十项义务,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者。

  “三项建设”是指:一是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消费维权工作到社区、到农村、到学校、到企业、到基层;二是切实加强山东消协网站建设,实现在网投诉、在网查询、在网转办投诉、在网交流信息。三是加强法制建设,配合做好《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调研论证工作。

  “四个消费点”是指:一是商品房这个消费“难点”问题,二是汽车消费这个消费“热点”问题,三是保险消费这个消费“迷点”问题,四是教育消费这个消费“疑点”问题,力争2004年的消费维权工作在这四个领域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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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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