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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可到工商所就近验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3 04:37: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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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贾 君)9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副巡视员张成山介绍了国家工商总局停止征收“两费”的具体措施;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司长刘俊臣介绍了工商机关进一步改革和规范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企业注册局局长郭志斌介绍了刚刚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相关内容。据了解,这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举措、新办法,将进一步推进工商机关“四化”建设,提高监管效能。
    据张成山介绍,为确保全国工商系统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工作落实到位,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对全国工商系统停止征收“两费”工作进行督查。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有,各省区市是否自9月1日起一律停止征收“两费”,是否存在超过规定时限提前征收“两费”的情况,“两费”收费票据缴销情况,制止或查处继续或变相收取“两费”的情况等等。
    在介绍进一步改革和规范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情况时,刘俊臣着重介绍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相关情况。其主要内容有,一是下放验照权限。《验照办法》规定,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分局,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验照,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就近就地验照,为个体工商户节省了验照的旅途费用和时间。二是放宽验照时间。过去的验照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3月,这一期间正值春节假期,又是个体工商户经营旺季,验照时间过紧。《验照办法》将验照时间改为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提供了更加宽裕的时间。三是简化验照程序。为减少个体工商户往返次数,《验照办法》规定,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当场通过验照。四是坚持教育引导为主。《验照办法》没有设定新的行政处罚,对个体工商户验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以说服教育、引导改正为主。五是严禁验照收费。《验照办法》明确规定,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利用验照乱罚款、乱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收费。六是增加验照方式。为方便个体工商户验照,《验照办法》要求,有条件的工商机关可以实行网上验照,个体工商户可以委托验照。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工商机关共登记个体工商户2759万户,比上年底增加了17.6万户;从业人员5609万人,增加了113万人;资金总数8052亿元,增加了701亿元。
    另,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内容介绍请见9月8日本报A2版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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