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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网络交易信用体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0 15:40:48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如何构建网络交易信用体系?我国网络市场信用监管的发展现状是怎样?我国网络交易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对我国构建网络交易信用体系建议?就上述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

  核心内容:如何构建网络交易信用体系?我国网络市场信用监管的发展现状是怎样?我国网络交易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对我国构建网络交易信用体系建议?就上述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

  网络交易信用监管与体系建设是优化网络交易秩序、降低商务运营成本的基础保障,对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电子商务发展动力具有积极意义。

  一、我国网络市场信用监管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网络交易快速发展,网络市场尤其是网络经营主体的信用监管也逐步开始。

  (一)网络市场信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逐步出台

  2005年,国务院国办发〔2005〕2号文件《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是对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规划、发展战略与要求,其中有大量篇幅指导和要求建立电子商务诚信体系、诚信环境、诚信评价及其服务机制。2010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成为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对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第三方支付担保制度逐步建立

  第三方支付是目前主要的网络交易手段和信用中介,通过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的网络支付模式,起到了在网上商家和银行之间建立起连接,实现第三方监管和技术保障的作用。我国目前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已经上百家。

  (三)信用评价与认证机制开始建立

  信用评价机构主要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进行信用状况评价、信用行为巡查等全方位认证,给消费者、合作伙伴、交易对象和政府管理部门等提供重要参考。目前,活跃在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诚信服务机构主要有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评价中心和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四)网络交易平台信用评级制度不断完善

  许多网络交易平台建立了各自的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体系。目前无论是易趣网、淘宝网、拍拍网还是其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站,它们的信用评级体系大体一致。即交易完成后由买方对卖方销售的商品及交易过程进行评分,系统根据卖方获得的评分以及交易量、投诉量对其进行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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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当前我国网络交易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如下:

  (一)信用体系建设起步晚

  美国的信用评级已经发展到非常完善的阶段,而我国2002年才启动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在北京建立“信用北京”工程等信用项目。2003年,部分行业才开始建立本行业的信用评级体系,而各电子商务网站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也不过是近两三年的事情。

  (二)信用体系覆盖面窄

  从电子商务企业数量来看,国内一些知名的电子商务企业率先建设了第三方担保、评级制度,加入了网络诚信联盟,还有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在这些方面有所突破。而美国的信用评级则覆盖所有企业。

  从个人消费者来看,电子商务企业的评级制度只是针对在其自身网站上参与交易的顾客,基本上是各自为营,缺乏普遍的约束力。而美国的个人信用评级则针对所有个人,适用于任何网站。

  (三)第三方机构缺乏权威性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的第三方机构主要由网站本身和一些银行、企业构成或干脆由第三方企业充当。在第三方担保制度里,充当第三方机构的必须由有绝对权威的银行或政府部门组成,而有利益关系的企业应退出。

  (四)企业内部协调体系缺乏强制力

  企业内部协调机制不具备法律效力。协调中获胜的关键在于保留诸如聊天记录这样的电子证据,而目前我国的法律对这类证据并不认可,所以一旦调解不成,在法律上也很难界定。

  三、对我国构建网络交易信用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动网络市场监管立法进程,确立电子营业执照的法律地位,解决网络经营主体“真与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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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加快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立法的进程,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成功案例,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或《电子商务监管条例》,明确在网络交易主体电子营业执照、网上亮照等方面的规定,提供辨别网络经营主体“真与假”的渠道,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二)充分运用商事登记改革措施,建立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解决网络经营主体“好与坏”的问题

  在商事登记改革中,构建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是实现“宽进严管”的重要措施。建议借助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加快建立网络交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通过网络交易主体的自主申报和大数据审核进行分类分级,应用互联网和覆盖全国的工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为公示渠道,允许社会公众通过网站,随时查询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的电子商务主体登记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

  (三)培育专业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

  工商机关在建立和培育专业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方面,发挥着关键性的推动作用和权威性的监督作用。工商机关应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依据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建立和培育我国的电子商务主体信用评价机构,并监督信用评价机构的客观公正性,促进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

  (四)推进网络交易行业诚信自律

  在网络交易平台行业的自律建设上,一方面,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制定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的自律规则,形成有效的诚信风险防控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的信用自律,结合实体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倡导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健全对平台交易参与者的信用管理,督促交易主体增强依法履约意识,维护网络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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