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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腊肉至深圳 四个月后无着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7 15:07:35 人浏览

导读:

近日,达县亭子镇的高某因邮寄腊肉至深圳致使对方迟迟未能收到腊肉的投诉在达县消委会的帮助下,终于获得了满意的答复。高某于2005年12月13日在达县亭子邮局向远在深圳的亲戚邮寄了价值186.20元的家乡土特产—腊肉,花去邮寄费用56.80元。一般情况下,包裹在一周内就

近日,达县亭子镇的高某因邮寄腊肉至深圳致使对方迟迟未能收到腊肉的投诉在达县消委会的帮助下,终于获得了满意的答复。

高某于2005年12月13日在达县亭子邮局向远在深圳的亲戚邮寄了价值186.20元的家乡土特产—腊肉,花去邮寄费用56.80元。一般情况下,包裹在一周内就可以收到。可本想给亲戚春节期间吃的腊肉,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收到。百思不得其解的何某几次三番的到亭子邮局差询,亭子邮局也是热情接待,认真查询,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高某便将达县亭子邮局投诉至达县消委会。

经达县消委会调查得知,导致该问题的产生是对方邮局投递的原因造成的。经达县消委调解,由达县亭子邮局退还邮寄费用56.80元,赔偿何某的腊肉款(保价金额100元),并承担何某的部分交通、误工费用。达县亭子邮局可依法向对方邮局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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