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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灵通不“灵通” 机主一怒上法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7 15:02:34 人浏览

导读: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受理了该市首例因小灵通手机信号不好,买主要求退货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2004年4月11日,原告唐某以1140元的价格从被告北京九宇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普天2689型彩屏小灵通移动电话一部及140元的话费。被告未在其承诺的48小时之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受理了该市首例因小灵通手机信号不好,买主要求退货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
  
  2004年4月11日,原告唐某以1140元的价格从被告北京九宇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普天2689型彩屏小灵通移动电话一部及140元的话费。被告未在其承诺的48小时之内开通电话,且电话信号极弱无法使用,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原告认为被告将质量如此低劣的手机进行出售,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及商品交易中的诚信原则。原告要求被告予以退货,并返还购机款1140元及话费140元。
  
  本案现在审理过程中。
  
中国法院网·双桥 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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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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