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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瓶费”变“酒专卖” 高档会所陋规升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22:46:59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这儿不收开瓶费,但只能喝我们卖的酒

  “在我们这儿不收开瓶费,但只能喝我们卖的酒!”“你非要自带酒水也可以,必须喝一瓶买一瓶!”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酒店收取“开瓶费”提出强烈质疑的时候,浙江杭州一些高档酒店会所却底气十足地做起了“酒专卖”。

  谢先生在西湖旁的高档会所紫萱度假村给公司客户安排一顿商务晚宴。当谢先生提出想喝自己带来的茅台酒时,遭到了酒店方的断然拒绝。“我们无奈提出愿意适当支付开瓶费,但他们还是不答应,好说歹说,他们才同意每喝一瓶自带酒,就要以酒店的价格买一瓶同样的酒。市场上不到1500元的飞天茅台,在这里要卖2180元。”谢先生说,“本来想换个地方吃,可是客人都来了,只好答应他们的条件,一顿饭吃得很不是滋味。”

  据了解,杭州市消费者协会早就提议要求酒店允许顾客自带酒水,但由于消协的倡议没有强制性,许多高档酒店会所依然我行我素。

  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社会学专家杨建华认为,所谓“酒专卖”的“店规”是典型的“霸王条款”,限制了客户去酒店消费时的选择权,背后却折射出畸形消费的怪象。“这些酒店为什么敢用‘店规’公然欺客?一方面是‘买的人不喝、喝的人不买’的公款消费怪圈,另一方面则是相关部门对公务人员接受高档宴请的监管严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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