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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经营理性消费 确保“年夜饭”祥和安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20:02:38 人浏览

导读:

年夜饭历来是广大消费者喜迎新春佳节的一道亮丽风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消费习惯的改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年夜饭从家里搬到了饭店。从以往的消费情况来看,年夜饭又往往是春节消费纠纷的一个热点。值此2009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四川省保护消费者

“年夜饭”历来是广大消费者喜迎新春佳节的一道亮丽风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消费习惯的改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年夜饭”从家里搬到了饭店。从以往的消费情况来看,“年夜饭”又往往是春节消费纠纷的一个热点。值此2009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经营者诚信经营,确保“年夜饭”消费祥和安全。 案例回放一: 消费者李女士称,去年春节,由于家里亲友较多,李女士与丈夫一商量,决定到饭店去吃年夜饭,于是她早早地叫丈夫到离家不远的一家饭店去订了一桌“大团圆”,并付给老板1000元定金。随后也就没过问了,到年三十,他们到饭店一看,顿时傻了眼,饭店已是“铁将军”把门,人走楼空,年三十的,其它餐馆也不好找,回家吃吧,又没准备,本来高高兴兴的团年饭,却让大家窝了一肚子火。 案例回放二: 消费者陈大爷说,去年春节,想到远在外地的儿女都回来了,他决定也“时尚”一回,到饭店吃“年夜饭”,为此,他特别将自己珍藏多年的老窖拿了出来,谁知在结账时,老板告知每瓶要加收50元的开瓶费,这让陈大爷心里堵得慌。 案例回放三: “一张饭桌,两家消费”,这让前来用餐的夏先生与林先生两家人感到气愤难平,原来夏先生与林先生两家都在同一饭店订餐,由于饭店工作人员的失误出现了“一房两订”,这让前来处理纠纷的大堂经理也甚是为难,同样都是有效的订单该让谁消费呢?退吧,大年三十,合家团聚的用餐时间,消费者能接受吗? 经营提示: 一、经营要诚信,质量要保证 春节期间从事餐饮活动的经营者,对于菜品原料的进货与加工,同样要严格把关,规范操作,搞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保证消费者安全用餐,并做到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警示有标识,防范有措施 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经营场所应当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消费者安全用餐,这也是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三、告知要合法,收费要合理 根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尽到必要的告知义务,未取得消费者同意而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无权要求消费者支付费用,同时,经营者不得以行业潜规则、惯例,不合理店规、格式合同等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 消费提示: 一、实地多调查,切莫盲目信任 对于预订年夜饭的消费者,最好亲自到饭店进行预订,同时对饭店的经营现状、用餐环境、卫生状况、人员素质、信誉等级等作一个直观的调查了解。 二、合同作依据,消费有保障 合同作为维权的重要法律依据,消费者在签订时应尽量做到合法、全面、细致,尽可能表述具体、约定明确,比如说,定多少钱的标准,一共有多少菜品,菜名是什么,份量是多少,用餐是几号桌,是包间还是大厅,用餐有没有时间限制等等。此外还应当注意合同的法律关系,从法律上说,“订”是指只付了一部分或没有支付预付款,因为其不确定性,预订是可以取消,预付款也可以要求退还的;而“定”是指合同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作的保证,如果给付方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定金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三、维权要依法,取证是关键 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首先应保留好相关票据,必要时可进行拍摄取证,同时可就消费纠纷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也可根据侵权情况向卫生、工商(12315)、物价(12358)、公安(110)、消委等进行举报或投诉,甚至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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