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平均每天扎28针 北医三院被指药费单里灌水
导读:
中国地图出版社的一名离休干部在医院因病重不治过世后,尚欠下77万余元的高额医疗费,于是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将老人的家属及出版社一并告上法院,索要尚未付清的医疗费及逾期付款利息达80万元。昨天下午,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时,作为原告的北医三院却被指出总额过百万的医疗费“灌水”——“按北医三院结算单上的统计,病人平均每天要扎28.28针!”
昨天,北医三院的代理律师在庭上讲,1998年4月30日,老人因病到北医三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病人病情发生变化,虽经医院全力治疗,但病人仍因病情过重在1999年11月19日不幸去世。后经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病人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124万余元,已支付47万,尚拖欠77万余元。因病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因此北医三院要求地图出版社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北医三院提交的“结算单”、“清单收据一览表”以及“清单明细”等证据材料,地图出版社指出,北医三院的百万医疗费有“灌水”嫌疑。庭上其代理人表示,北医三院提交的材料应当是根据医嘱单制作出来的医疗费明细清单,应注有明确的用药日期、药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单价等。但是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中,均没有符合要求的明细清单。之后,他对结算单中三项“价格奇高、数量奇多”的药品进行统计指出:北医三院提供的结算单副页中显示,“丙种球蛋白”为120支,但经他们根据医嘱单统计,这种药仅用了54支,两者相差66支,此项费用差出3万余元;结算单中595支“白蛋白”的数量与医嘱单上427支的统计结果相差168支,计差出7.5万余元;而“输液器”和“注射器”的合计总数两份单据中相差10421支,费用相差2万余元。仅上述三项,医疗费总计就相差10余万。另外,“如果按结算单副页所显示的‘注射器'13137支的数量与病人住院568天的总天数相除,意味着病人每天要扎28.28针!”
该代理人表示,以上三项仅是他们可以明确统计出来的,在医嘱和记账单中有部分省略用语、字迹潦草及字母代替,还有部分药物没有规格和用量情况,有些用药仅有起始时间却没有停止时间,这些都让他们无法对医疗费的准确性进行核对。同时,其中还存在严重的重复收费现象。
对于医药费的合理性问题,昨天庭上双方未展开辩论,庭后记者进一步采访北医三院的代理律师时,其三缄其口,只是表示既然这个案子已经诉到法院,相信法院会有公正判决,让记者拭目以待。昨天休庭前,法官表示看看是否有权威机构能对医药费进行评估。
北京晚报·张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不列入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下列情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和吸毒·交通、医疗事故·工伤、职业病的医
基本医疗保险续保手续的办理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再就业的人员,由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续保手续;
职工入职都会办理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共同缴纳,那么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怎样的呢?用人单位缴费率一般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
施工质量检查的一般内容包括:1、材料质量的检查;2、资料完善程度方面的检查;3、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4、工序交接的检查;5、成品工程保护的检查。
没有明码标价受处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的、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有权查修理厂的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处、消费者协会、工商局、质量监督局、安监局、消防部门等。交通运输管理处定期对各个修理厂进行检查以及考核,同时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包含的内容有: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
购买到假货后假一赔十是受到法律支持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
当事人在购买了三无产品之后,应当根据其具有以下行为认定商家欺诈: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