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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生产、销售假药是如何处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19:01:57 人浏览

导读:

按照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份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
按照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份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另外几种情形也按假药处理:

一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

二是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

三是变质不能药用的;

四是被污染不能药用的。

生产、销售假药,没有构成犯罪的,按照<药品管理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没收假药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该批假药冒充正品价格的5倍以下的罚款。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即构成犯罪,按照新(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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