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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变质“营养快线”饮料 消费者获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6 18:23:34 人浏览

导读:

经销变质营养快线饮料消费者获赔偿9月25日上午9时,资阳市乐至县城消费者王某拿着一瓶开了封的500ml营养快线饮料,到乐至县消委会天池二分会投诉。称自己24日晚上在某网吧消费的饮料变质了,要求老板赔偿,老板以未过保质期为由予以拒绝。乐至县消委会天池二分会工作

经销变质“营养快线”饮料 消费者获赔偿 9月25日上午9时,资阳乐至县城消费者王某拿着一瓶开了封的500ml“营养快线”饮料,到乐至县消委会天池二分会投诉。称自己24日晚上在某网吧消费的饮料变质了,要求老板赔偿,老板以未过保质期为由予以拒绝。 乐至县消委会天池二分会工作人员查看时发现,该饮料瓶上标明的生产日期是2010年5月11日,保质期为9个月,但瓶内的饮料却发出阵阵恶酸味道。工作人员立即通知网吧负责人及其上级供货商、乐至“营养快线”总经销彭某一起到场,慎重解决该问题。经调解,彭某赔偿王某一瓶“营养快线”饮品和20元精神损失费。 当天上午11时,手拿着赔偿费的王某握着乐至县消委会天池二分会工作人员的手说:“没想到你们这么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而且办事效率还这么快!” 目前,乐至县工商局已部署该局工商执法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网吧、超市、及食品总经销点的其他食品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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