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常识 > 经营者义务 > 只是更名换姓承诺岂能说停就停

只是更名换姓承诺岂能说停就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10:05:19 人浏览

导读:

今年年初来,浦东新区消保委陆续接到了数位消费者的投诉,反映浦东新区某温泉浴场在去年年底,单方面帖出告示,消费者购买的2008年浴资券(券上无截止日期),截止与2008年年底。于是许多准备在春节期间前往消费的消费者,吃了一个闭门羹。接到投诉后,根据诸位投诉该

今年年初来,浦东新区消保委陆续接到了数位消费者的投诉,反映浦东新区某温泉浴场在去年年底,单方面帖出告示,消费者购买的2008年浴资券(券上无截止日期),截止与2008年年底。于是许多准备在春节期间前往消费的消费者,吃了一个闭门羹。
接到投诉后,根据诸位投诉该浴场消费者的描述,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浴场在2008年7月至8月期间,推出了所谓的浴资券,基本面额为20元,券上无明确使用日期。然而为什么浴场又为什么会单方面拒绝履行自己的承诺呢?消费者告知消保委工作人员,浴场方面帖出了告示,同时经过消费者的询问,原来由于浴场更换了经营人,所以不予承担以前所发售的浴资券。
由于被诉方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浦东消保委前往该浴场上门调查。几经辗转,找到了对方一位负责人。经过浦东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反复劝说教育,该负责人同意让这些用户继续使用这些浴资券。消保委也告知这些投诉的消费者,让他们尽快将这些券使用掉。至此,该投诉圆满解决。
点评:《消法》第36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此类变更后不履行原先约定或者单方面加以不合理限制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者消保委反映,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