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常识 > 经营者义务 > 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被查封

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被查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08:27:12 人浏览

导读:

●非法从事期货交易●法人代表卷款潜逃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7月14日零时,北京警方依法查封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网站服务器,对法人代表郭远锋等经济犯罪嫌疑人全力开展抓捕工作,涉案财物追缴也正在进行中。●警方对华夏交易所立案侦查7月10日上午,在北京西城
●非法从事期货交易 ●法人代表卷款潜逃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7月14日零时,北京警方依法查封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网站服务器,对法人代表郭远锋等经济犯罪嫌疑人全力开展抓捕工作,涉案财物追缴也正在进行中。
●警方对华夏交易所立案侦查
7月10日上午,在北京西城区北环中心大厦,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的代理商和客户,在得知该交易所法人代表郭远峰卷款1.7亿元潜逃美国后,从全国各地赶到华夏现货交易所总部询问情况,并向警方报案。
7月15日,本报记者来到北环中心大厦,聚集在北环中心的代理商和客户已经离开。该大厦门前贴着北京市公安局的告示,要求客户不要聚集,应回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的5名民警在此设立了临时接待处。一名民警告诉记者:“华夏现货交易所总部已被查封。”
记者随后来到北京七中,北京西城公安分局在这里设置了华夏现货交易所案件受理点。按照警方的要求,报案人应提交一份资料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亲笔书写的事情经过,开户申请书、合同复印件、账户资料和银行开户资料,持仓余额流水单、资金金额流水单,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警方透露,郭远锋1998年来北京经商,于2001年5月22日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华夏交易所,并先后在北京、河南、江苏等地设立现货交易平台,依托互联网从事所谓“商品现货仓单交易”经营业务。今年7月10日,警方已对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特大经济案件立案侦查。警方希望华夏交易所的客户或代理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就近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登记,以便警方统计涉案金额,搜集案件线索。
●投资人通过以小博大赚取差价
华夏交易所的交易平台类似于股票交易平台,客户注册后,可在其提供的交易系统上进行钢铁、粮油、棉纺、食糖、金属、塑料、化工、煤炭、石油及仓储商品等交易。该交易系统每周的开市时间与A股市场相同,以大豆、玉米和钢材的现货交易为主。与期货交易类似,在华夏现货商品交易所的平台上,只需支付8%至20%的资金就可以购买大量货物,然后再通过该系统卖出赚取差价。
华夏交易所今年3月才在北京开业,前身是设在河南的联合商品现货交易所,自1997年开始营业。两家交易所的控制人都是郭远峰。今年初,他注销了河南联合商品现货交易所,在北京注册华夏交易所,将联合交易所的代理商和客户转至华夏交易所,又新设交易平台和新的交易品种。投资者通过代理商开设华夏交易所账户,通过银行将保证金划转至该交易所专用账户,代理商从该交易所获得返还佣金。
华夏交易所在一份宣传资料上吹嘘说:“该交易所是目前世界上功能最强大、服务领域最广泛、营销制度最先进的电子交易市场,是国内全面囊括B2B、B2C、C2C电子商务三大应用领域的超大型商品综合电子交易平台。”
该交易所网站上更是肆无忌惮地进行欺骗宣传:“该交易所是国内唯一一家经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国内贸易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委论证后批准成立的,通过计算机网络组织交易商开展同货异地同步竞价交易的现货交易所,主要从事商品现货仓单交易、各专业市场电子交易及相关配套服务。交易所筹建期间进行了大量的、细致的、科学的论证工作。”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人士表示,商务部从未批准过任何在线现货交易市场。
一些代理商告诉记者,华夏交易所旗下共有两个粮油交易平台和一个钢铁交易平台。每个业务平台有6个品种,日均交易额约20亿元。在交易者队伍当中,能够充当卖家的寥寥无几。考虑到如此庞大的成交量,华夏交易所的郭远峰极有可能亲自充当卖家,加入与客户的赌博中,导致无法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
●近20万人至少有10多亿元保证金被套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该交易所共有400余家代理商,拥有20余万入市散户。根据开户情况估算,全国各地投资者至少有10多亿元保证金被套,蒙受经济损失极为惨重,很多投资者可能血本无归。内蒙古呼和浩特鹏强商贸咨询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公司共在内蒙古代理了20多个客户,我们自己和客户的钱加在一起共有100多万元,都被这个交易所卷走了。”
一位南京受害人哭诉说:“2006年,我在网上看到这个交易所的消息后,借了10多万元的高利贷,凑了50万元后开户。到2007年底,我的账户突然不能正常转出资金,在等待了4个月后,才开始怀疑自己被骗。”另一位河南洛阳的代理商表示:“在我们代理的4个月中,通过我们公司开户进入这个市场的金额达到60多万元。作为代理公司必须交纳2万元的代理押金。代理商决定离开时,该交易所始终不肯退钱。”
北京纳佰商业经纪有限公司有关人士称:“共有1000多人通过纳佰公司进行交易,包括纳佰公司老总都投了200多万元。客户每天查看大盘,低买高卖后从中获得利润,每进出一手业务,提取3元钱手续费。其中,代理商赚0.7元,华夏交易所赚取2.3元。现货交易平台运作和入市现金都是交易所独自运营。今年6月,郭远峰曾到纳佰公司宣称,华夏交易所将于明年在美国纳斯达克和香港创业板上市。作为华北地区最大的代理商,纳佰公司有2000多万元代理资金无法从该交易所账户中转出,时间已经长达半年。”
●运作模式属于非法变相期货交易
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89条规定:任何机构或者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华夏交易所进行的现货交易本质上是一种变相期货交易。目前国内只有上海大连、郑州3家期货交易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华夏交易所印发的宣传材料中,将华夏交易所与国家3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并列,明显具有欺骗和误导性质。
华夏交易所采用了与期货市场一致的交易模式,并为集中交易的所有买卖双方提供了履约担保,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收取的保证金比例最低为8%,远远低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不低于20%的标准。因此,华夏交易所的现货交易具备了变相期货交易的所有特征。尽管华夏交易所在宣传材料中一再诡辩交易的是仓单而不是标准化合约,实际上只是将期货标准化合约中约定的内容,放在了华夏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规则中,以制造不是期货交易的假象。
国内现货仓单市场从事类似的变相期货交易较为普遍,政府风险监管如果持续缺位将对国内金融安全造成威胁。国外也有现货保证金交易这种模式,但投资人与交易所中间都有一个清算银行,因此风险有所控制。而华夏交易所的问题就是资金全部在郭远峰控制的公司账户上,银行只负责对账而不负责资金托管,也没有保证金第三方监控系统。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