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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减轻“心理余震”迫在眉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08:04:12 人浏览

导读:

肉体的伤害会逐渐愈合,心理的重创却难以平复。成功的心理危机干预,不是要抹去灾难的痛苦记忆,而是将其置于受灾者心理承受范围之内灾难后需要物资救援,同样也非常需要心理救援,应把心理救援作为救灾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快跟进。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科院心理研究所著
 肉体的伤害会逐渐愈合,心理的重创却难以平复。成功的心理危机干预,不是要抹去灾难的痛苦记忆,而是将其置于受灾者心理承受范围之内——
“灾难后需要物资救援,同样也非常需要心理救援,应把心理救援作为救灾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快跟进。”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科院心理研究所著名心理学家尹文刚随即发出这样的呼吁。
记者了解到,大地震发生后,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等相继派出了由多名心理医师组成的灾后心理干预医疗队深入灾区,他们对受灾群众出现的一些心理障碍进行有效的疏导和治疗。
“心理救灾”同样需要争分夺秒
“心理干预是一场看不见的救灾,同样需要争分夺秒。”尹文刚对记者如是说。
尹文刚研究员向记者解释,在强大自然灾害后当事人心理反应主要有三个阶段:
1.惊吓期。这一阶段里,受灾者对创伤和灾难丧失知觉,事情过后往往对此不能回忆。
2.恢复期。在这个阶段受灾者才出现焦虑、紧张、失眠、注意力下降等,这与通常所说的后怕相仿。
3.康复期。康复期之后,心理重新达到平衡。
尹文刚介绍,大灾后往往伴有程度不同的心理疾病。有资料显示,1976年发生在河北唐山的大地震对受灾者造成的心理创伤长期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他们中患神经症、焦虑症、恐惧症的比例高于正常的人3到5倍。心理专家指出,从以往的案例看,经历了此次汶川地震的人同样会有相当比例的人表现出躯体的、情感方面的不良反应。
尹文刚说,地震后易出现的心理障碍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恐怖性神经症、强迫性神经症等几种。灾区群众在遭受强烈的灾难性精神创伤事件之后,会在数月甚至数年内出现精神障碍。尤其是对于精神打击比较大的人群,比如失去孩子的母亲、失去双亲的幼儿、目睹亲人惨死画面的人等等。在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往往会以做梦、错觉、闪回等方式再次体验灾难。如果是儿童,还可能出现依赖、攻击倾向加强等表现。经历者出现严重的心理失衡,从而产生思维不清、意志失控、情感紊乱等心理危机,甚至整日悲观绝望,难以自拔。而这类心理疾病一旦得不到及时的疏导、矫正,轻者将导致神经衰弱,重者将可能导致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等严重的精神疾病,因此,有必要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对震后受灾人群进行心理干预,这也是救灾取得最终成功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
心理危机干预是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
“灾难后需要物资救援,同样也非常需要心理救援,这也是现代社会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尹文刚说。
事实上,在国外,每当重大灾情或突发事件出现后,就会有大量的懂得心理支持的人员、社会志愿者迅速到达救护现场,在医生救助伤病员的同时,对伤者进行心理支持或引导。
我国在1994年12月新疆克拉玛依剧场火灾后,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的心理专家对伤亡者家属的心理危机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干预工作,帮助遇难者、受灾者家属和相关人员宣泄心中悲伤,适应新的环境,以积极的心态建构新的生活模式,从而恢复心理平衡,实现精神康复。从那时起,非典肆虐、南方水灾灾区等灾害现场,都增加了心理危机干预这项重要的工作。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危机干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肖水源院长长期从事灾后心理救援工作的研究,他在灾后的第一时间即呼吁灾区现场指挥中心必须充分认识现场心理救援的重要意义,并拿出自己的多年的研究成果供指挥救灾中心参考。
肖水源指出,灾后现场心理救援工作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做起:
1.降低受灾群众的恐惧心理。
由于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和缺少必要的信息支持,受灾群众通常会有恐惧心理。个体的心理恐惧会导致情绪失控和非理智行为的产生,灾区谣言的传播则会推动群体心理恐惧的发展。因此,除了积极的救援外,要利用各种有效的手段(如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布告等),迅速发布有关灾情的权威信息,以阻止相关谣言的传播,降低受灾群众心理恐慌的程度,稳定受灾群众的心理。
2.消除受灾群众的孤独感。
地震使很多群众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境况下,与亲人失去了联系,与外界失去了接触,其社会支持系统遭到彻底的破坏。救援人员要利用与受灾群众直接接触的机会,向他们传达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怀和支持,使他们感到自己不是唯一的受灾者,鼓励他们和所有受灾者一起克服和战胜困难。
3.给受灾群众以希望。
在灾区,人们常常会感到希望非常渺茫,因而产生严重的无助感和绝望情绪。对于这种情况,应引导受灾群众看到希望,坚定他们战胜威胁的信念,形成乐观坚强的态度。
4.鼓励受灾群众相互支持。
“同是天涯沦落人”,受灾群众在语言、文化习俗和受灾程度上的共同性,使他们不仅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而且可以产生强烈的心理认同感,从而促进他们之间的相互支持,增强共渡难关的信心。救援人员和志愿者应将熟识、受灾程度相似的受灾群众组织在一起,对他们给予适当的指导,是现场心理救援的有效措施之一。
5.建立现场心理救援所。
对严重认知功能障碍、情绪和行为失控的受灾群众,应创造条件,将他们转移到现场心理救援所或类似的机构,给予相应的专业处理,进行集体和个别心理危机干预,必要时可以使用镇静药物,使他们渡过心理难关。
专家建议危难时刻别太“坚强”
灾难之中,每一段哀恸都是沉重的。按照我国传统的劝慰方式,很多人在这时候都习惯说“别哭,别哭”,“别想得太多。”这样的劝慰是否恰当有效?北京安定医院心理学专家、主任医师许刻勤对记者说:“恰恰相反,重大灾难面前我们不能这么劝。”许刻勤说,我们中国人在情绪表达方面本来就比较压抑、委婉,平时劝人时常爱说“别伤心”、“别这么想”等等,其实巨大的灾难之后他们恰恰需要的是释放悲痛的感觉,需要痛哭和诉说。因为逃避痛苦感觉的做法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而是把负面情绪压在心底。这种隐藏起来的痛苦可能会在几个月、几年甚至几十年后爆发出来,那时对当事人产生的影响将是巨大而难以平复的。我们应该让幸存者把悲伤、痛苦的情绪发泄出来,告诉他们这是一种正常的情绪反应,绝对不是软弱、不坚强的表现,巨大灾难来临,应该形成一种让幸存者把负面情绪顺利宣泄、释放出来的社会氛围。
尹文刚研究员指出,由于我国专业心理工作者相对较少,在如此大的灾难性事件来临时,其实每个志愿者都可以成为暂时的心理治疗师,如果没有更多的心理辅导技术理论,以下几种简单的心理干预方式也很有效:
第一,无言的陪伴。
在危机事件后,当事人都有恐惧的心理。此时,很多人以为需要说一些话来安慰他,其实真正有效的做法是对当事人的陪伴,此时默默无言可能远胜千言万语。
第二,默默倾听。
让当事人说出心里话,把内心深处的不好的感觉和想法不加掩饰地表达出来,让他们内心的不安、焦虑获得一定程度的释放。
第三,给予当事人关怀和理解。
一个温暖的眼神,一句温情的祝愿,这些,他们都很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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