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常识 > 经营者义务 > 关于旅游经营者义务的规定

关于旅游经营者义务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5 07:13:51 人浏览

导读:

旅行社不得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下列旅游项目:1、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2、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的;3、含有淫秽、迷信、赌博内容的;4、含有其他被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的。旅游经营单位应当诚实经营、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

  旅行社不得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下列旅游项目:

  1、 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2、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的;

  3、 含有淫秽、迷信、赌博内容的;

  4、 含有其他被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的。

  旅游经营单位应当诚实经营、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禁止下列行为:

  1、 擅自提高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或者与旅游者约定的收费标准;

  2、 擅自加收服务费;

  3、 强迫旅游者接受收费性服务项目;

  4、 进行不正当竞争;

  5、 销售伪劣、变质旅游商品;

  6、 强卖旅游商品和欺诈、勒索旅游者;

  7、 未评定星级而使用有关星级标志;

  8、 降低服务质量标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