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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家电产品分清“包修”和“保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4 12:01:50 人浏览

导读: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电产品已在城乡家庭中迅速普及,在不断开发新品类、提高质量、扩展功能、降低价格之后,逐渐加大了对产品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保证政策或承诺的宣传:为了吸引消费者的关注,不断延长产品保修期,扩大产品保修类别,增加保修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电产品已在城乡家庭中迅速普及,在不断开发新品类、提高质量、扩展功能、降低价格之后,逐渐加大了对产品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保证政策或承诺的宣传:为了吸引消费者的关注,不断延长产品保修期,扩大产品保修类别,增加保修部件范围,推出各种与产品质量和服务有关的优惠活动,提出各种售后维修服务的保证条款或维修服务责任义务承诺。

  针对内容纷繁的产品维修服务保障政策承诺,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联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家电产品维修服务政策,分清“包修”和“保修”,尤其要对“保修”政策或承诺的条款多加注意。消费者选购家电商品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务必分清“包修”和“保修”责任。“包修”责任由国家特别规定。“包修”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由企业免费提供,而且指明是最低限度。“保修”责任是企业自定,是企业对自身产品和维修服务提出的责任条款的阐述,要一条一条的仔细阅读。

  二、对企业提出的“保修”条款,要注意以下重要内容。一要注意产品“保修”的品类名称责任范围:平板电视机、很多消费电子产品已纳入“包修”范围;对未列入“包修”产品目录的“保修”产品应参照类似产品的“包修”内容进行比较选择。因为某些产品的“保修”可能与列入“包修”目录的产品的内容相差很多;认真阅读厂家不“保修”的内容,注意免责条款部分。二要注意“保修”的有效期限:“保修”有限期限按整机和主要部件分别标注;对超过“包修”最低期限,甚至超过产品安全使用寿命或正常使用寿命,甚至“终身保修”的产品,要特别考察判断厂家的信誉度和保障能力,在十年或更长时间后“保修”时候的兑现能力;要注意“保修期限”的具体描述和解释;还要注意,有时宣传广告写的期限很长、条件极其优惠,但是隐含有限定条件,比如商业活动促销期间或只针对某些特定品种型号等,一定要看仔细和全面,不要受误导;还要注意此类产品与正常“包修”产品价格的变化幅度。三要注意“保修”的主要部件名称和故障的责任范围,尤其是与“包修”主要部件名称不同的部分,以及费用较昂贵的部件的“保修”条款。四要注意索取有效的“保修”凭证,要注意凭证上写的内容确实与口头承诺的“保修”责任是否一致;“保修”的促销宣传品也是凭证,要留存。五要注意费用约定,是不是免费“保修”,哪些项目是免费“保修”的。六要注意特定产品的“包修”要求,家电下乡产品、以旧换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等,国家有相关维修服务保障政策的特定要求,企业是否明确承诺、并且有可能做到。

  三、选择正规的维修服务机构进行维修。应该找生产厂家或销售部门公布的品牌维修服务中心电话,由他们按产品类别和使用区域委派特约维修服务人员与您联系。正确的联系途径三条:首先查看包修凭证、使用说明书、产品外观上是否公布有生产厂家统一的维修服务中心电话;其次到销售商店去该品牌销售柜台查询厂家的维修服务中心电话;第三是到生产厂家的官方网站上去查询该品牌统一的专职维修服务联系方式,向他们报修由他们安排。

  建议消费者不要到网上去简单查询品牌的地区维修部,或直接问本地的114查号台查询,也不要直接与以前维修过的维修服务部或维修人员直接联系,因为厂家特约维修部每年都可能变动、调整。

  在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对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欺骗消费者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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