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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太差  引发住户集体投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7 09:54:09 人浏览

导读:

2000年2月24日,广元市中区宝轮镇12住户向宝轮消委分会投诉:他们于99年1月与广元市国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12份,房价总额540088元(含装修费9万元),当年12月9日,发现住宅楼联红大厦的地面、屋顶、板缝拉裂开缝达30余处,更为严重的是南北方8套大套房
2000年2月24日,广元市中区宝轮镇12住户向宝轮消委分会投诉:他们于99年1月与广元市国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12份,房价总额540088元(含装修费9万元),当年12月9日,发现住宅楼联红大厦的地面、屋顶、板缝拉裂开缝达30余处,更为严重的是南北方8套大套房的客厅主梁断裂8根,共计断裂部位26处,四中加固梁断裂2根,接投诉后宝轮消委分会、市中区消委分会、市中区消委先后委托市级质检站和省建筑质量安检总站对联红大厦进行了质量鉴定。省质检站鉴定结论为:该工程不符合GBJ30—88的要求,为不合格工程。据此,市中区消委多次与经营者、消费者协调和调解,根据《消法》相关规定,当事双方达成协议:拆除现有住房,重建新房,建好后住户购买;搬迁过程中每户每月补助200元;要求退房的住户,可立即退房;建议现有住户12月底前全部搬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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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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