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房产汽车 > 巴中消费者购买自卸车质量有问题获赔

巴中消费者购买自卸车质量有问题获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7 09:26:47 人浏览

导读:

消费者罗XX于2003年1月13日在四川省吉峰汽车销售公司巴中分公司购买一台“汉阳”牌自卸车,价值为11.5万元。在购买后第一天试运行时便出现刹车管爆裂和打气管道漏气等质量问题,通过与销售商交涉,销售商付钱给维修了,而后汽车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出现车底盘局部漏气,后
消费者罗XX于2003年1月13日在四川省吉峰汽车销售公司巴中分公司购买一台“汉阳”牌自卸车,价值为11.5万元。在购买后第一天试运行时便出现刹车管爆裂和打气管道漏气等质量问题,通过与销售商交涉,销售商付钱给维修了,而后汽车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出现车底盘局部漏气,后轿断气刹分泵断落,减震器断落,十字轴毁坏,传动轴掉落,凹型收缩齿叉损坏等多起质量问题。罗于今年3月18日上午投诉到巴中市消委会,要求厂家退还购车款并赔偿相关损失,巴中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庚即展开调查并迅速与汉阳特种汽车制造厂向远分厂联系,该厂派全权代理人郑军于3月18日到巴中,与消费者和四川吉峰汽车销售公司巴中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调解。三方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由汉阳特种汽车制造厂向远分厂退还给消费者罗XX购车款及赔付所造成的损失费共计12.59万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