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的内容
导读:
核心内容:昨日再度迎来了国内汽、柴油价格调整的“窗口期”,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和消费税的提高呈现了什么景象?而消费税的调整有没有法律依据?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介绍成品油价格下调与消费税调整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成品油价格调整数据显示
截至目前,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月22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负11.20%。据此测算,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下调350元左右。1月23日是本计价周期内第九个工作日,也是可计算国际原油价格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天,原油供应充裕令纽约油价收盘继续走低,布伦特油价则收盘小幅走高,均未改变国内成品油价格将再度迎来大幅下调的预期。
受全球石油供应过剩及能源需求前景悲观的影响,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遭遇“腰斩”。进入2015年,在对供需格局持续悲观的预期下,纽约商品交易所轻质原油期货价格和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均已跌破每桶50美元。截至目前,相比2014年6月的原油价格峰值,欧美原油价格均暴跌近六成。
本轮计价周期内,一方面全球原油供应充裕信号继续释放,另一方面市场对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将导致原油需求增量进一步缩窄的担忧持续上升,均助推国际油价进一步走低。美国能源信息署22日公布的上周美国原油库存数据显示,上周美国商业原油库存增加1010万桶至3.979亿桶,增幅为2001年3月以来最大。而2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进一步下调了2015年和2016年世界经济增速预期。
我国于2013年3月底出台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新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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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以来,伴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断崖式”下跌,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也出现罕见的“十二连跌”局面,此次将迎来油价调整的“十三连跌”。不过,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12日、2015年1月12日三次成品油价格下调均“遭遇”消费税上调后,市场普遍的关注是,油价“十三连跌”是否会再度遇到消费税上调。
消费税调整虽有法可依却任性
我国汽柴油消费税的调整依据是2009年颁布施行的《消费税暂行条例》,条例规定“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因此,只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上报国务院,经过国务院批准,就可以对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
虽然合法,但每逢油价下调就上调消费税未免还是任性了些。市场普遍认为,随着石油供求对低油价的反应逐步显现,国际油价在年内将呈先低后高的走势。消费者不免担心,如果未来国内成品油价格随着国际油价走势“水涨船高”,现在已经加上去的消费税能不能再调回去?中国的燃油消费税到底达到什么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才是最为有利的?燃油消费税的“顶部”在哪里?
燃油消费税连续三次上调后,汽油消费税累计每升上调了0.52元,柴油消费税累计每升上调了0.4元。根据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提供的数据,2014我国消费汽油10355万吨,折合成升约为1400亿升,柴油17044万吨,约相当于2000亿升。以2014年的数据测算,连续三次上调消费税后,仅汽油和柴油消费税全年就增加约1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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