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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3 01:35:55 人浏览

导读:

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先培训再上岗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瘦肉精猪肉、假葡萄酒如果再加上以前的三聚氰胺奶粉、大头娃娃奶粉,近几年的食品安全事件真可谓层出不穷。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食品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因此,有关部门重视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并制定印发工作纲要是必要

  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先培训再上岗

  “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瘦肉精猪肉”、“假葡萄酒”……如果再加上以前的“三聚氰胺”奶粉、“大头娃娃”奶粉,近几年的食品安全事件真可谓层出不穷。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食品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因此,有关部门重视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并制定印发工作纲要是必要的。但这种“培训”的教育方式,能解决多少问题呢?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要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每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年也要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专业培训。(5月9日《新京报》)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内容,这对那些不了解相关法规和科学知识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当然是有好处的。可问题是,有多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是因为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缺乏这方面的知识?“瘦肉精”之害世人皆知,有关部门更是三令五申,但饲养户还是用它喂猪,而且“健美猪”顺利地进入了肉类龙头企业并最终进入了百姓的餐桌,这个过程中要经历企业内控、卫生、质检、工商等多道关口,难道从业人员和监督人员都不知道“瘦肉精”之害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吗?

  知道危害为什么还要放任?主要是因为利益——生产经营者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监管执法者也可以将权力收益最大化——收了钱或者罚了款,就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将监督职责抛诸脑后;更有甚者,有些监管部门奉行“养鱼执法”,即故意放任违法行为的滋生和发展,等问题严重了再去整治,而且整治中也故意斩草不除根……

  当然,猎取非法利益的背后是道德的缺失。生产经营者缺的是职业道德,监管执法者缺的是为政之德。虽然两种道德都很重要,但相比之下,“政德”的缺失危害更大,因为权力不讲道德,食品安全乃至社会秩序都会失去保障;更重要的是,官员的道德高度就是整个社会的道德高度,“官德不修”会带坏“民德民风”,并败坏整个社会的风气——事实上,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就呈现出道德全线滑坡的局面。

  那么,如何拯救滑坡的道德?教育当然是必要的,但教育的重点应该是监管者,而且“培训”也不是个好办法。近年来,每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监管部门都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生产经营者,处理起来也是毫不手软,而监管者的责任却往往被忽视,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纵容!

  “问责”是最好的“培训”。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首先要解决“官德失修”的问题;而要修“官德”,最好的办法是正“官风”——这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预防权力寻租的发生;另一方面则要加大问责的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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