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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寄读协议剥夺了学生受教育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2 17:21:04 人浏览

导读:

编者按教师的职责在于教书育人,向学生传授知识,为学生答疑解惑。然而,吉林省四平市一所高中与学生之间有一个协议规定,签署协议的学生老师不给批改作业、课堂上不予提问、有不会做的题不能问老师。这样的协议侵犯了学生的基本权利,也违背了教师的职责,违反了教育
编者按 教师的职责在于教书育人,向学生传授知识,为学生答疑解惑。然而,吉林四平市一所高中与学生之间有一个协议规定,签署协议的学生“老师不给批改作业、课堂上不予提问、有不会做的题不能问老师”。这样的协议侵犯了学生的基本权利,也违背了教师的职责,违反了教育的基本规律,令人匪夷所思。究其根源,出现这样的协议是教育领域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一种极端表现。在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产生这样的协议不仅是学校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有关人士指出,只有完善立法,用法律法规来约束教育者的责任,才能够让素质教育真正地落到实处。
8月26日傍晚,吉林省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李强(化名)放学回到家中,闷闷不乐地将手中的一纸协议交给了父母。这份协议这样写道,凡要求校内寄读的学生应配合学校做到以下7个方面:
——没有资格参加所在寄读班级的各种荣誉的评选活动及担任班级干部工作。
——不享受各种助学金、奖学金及各项费用的减免。
——不参加评教活动。
——对寄读学生的作业不予批改,课堂不予提问,不答疑。
——座位不予排在所寄读班级在籍学生的前面,不串座位,不保证单人单桌。
——寄读学生如果影响该班秩序,立即清退。
——只给本次机会,下次实验班调整,如果成绩不合格,自动离开实验班,且随机编班。
看到这份《校内学生寄读协议》,李强的父母很震惊,儿子今年中考以580分的成绩被四平第一高级中学录取,并没有额外花钱,正常录取的学生怎么成了校内寄读生了呢?
次日上午,李强的父母赶到学校,校方的说法是,实验班学生要想进入高级实验班、普通班学生要想进入实验班或高级实验班,都必须签订《校内学生寄读协议》,这是学校开会决定的,不是针对李强个人,不能更改。
8月28日,记者赶赴四平市对此事进行调查。记者了解到,在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同李强一样与学校签订《校内学生寄读协议》的高一新生,还有100多人。据了解,该校属省级重点中学,学生总数约5000人,其中高一新生1500人,今年该校的录取分数线为572.80分。新生入学后,该校根据中考成绩,将1500名学生分成了3个层次,分别设立了两个高级实验班、6个实验班,以及普通班。按照李强的中考成绩,他属于第二个层次,被分进实验班。开学后,李强听说两个高级实验班学习条件更好,便要求进入高级实验班,结果被要求与学校签订这份《校内学生寄读协议》。
在记者采访时,李强的父亲对学校的做法表示难以接受,认为签订这样的协议,孩子受到了歧视。他说:“在教育资源面前,每个学生都是平等的。学校的协议有失公平,让人心寒。哪有老师不给学生批作业、课堂上不准学生提问、学生有问题不能问老师的道理?”
学生张成(化名)的母亲刘女士说:“我儿子个子矮,视力也不好,坐在后排看不清黑板上的字,这份《校内学生寄读协议》让他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这几天心事重重的,这样下去怎么能学习好呢?”
几名课间在操场上玩篮球的学生认为,学校不该对学生区别对待。刘同学说:“我认为不该设立校内寄读学生,大家都是一个班的,搞区别对待不好,也影响班级气氛和师生间的团结。”
王同学是校内寄读生,他说:“学校规定的7条剥夺了我很多权利,遇到不会做的题时不能问老师,只能问同学。另外,还没有当班干部的资格,在这样的班级我感到抬不起头,压力大,每天都怕遭到其他同学笑话。”
一名高一实验班的老师称,因为学校与校内寄读生签有协议,上课时只能按协议执行,至于是否会解答学生的问题,得看具体情况。
○回应
学校负责人——
签订该协议属无奈之举
在四平第一高级中学校长室,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李双表示,将学生分成3个层次是为了备战高考,两个高级实验班的培养方向是考取“985工程”建设大学,6个实验班的培养方向是考取“211工程”建设大学,普通班学生培养方向是考取全国重点大学或地方重点大学。学校与学生签订《校内学生寄读协议》,实在是无奈之举。目前,一些实验班、普通班的学生家长千方百计地将孩子往高级实验班和实验班里挤,结果造成班级严重超员。原来每个班有56名学生,现在达到了70多人。为了保证原班学生的教学质量,学校将这部分“挤”进来的学生划定为校内寄读生,想通过采取签订协议的方式迫使他们回到原班学习。
李双说:“普通班学生要进实验班,包括实验班的学生要进入高级实验班,必须接受这7个条件,而且学生、学生家长得在协议上签字。”当记者问协议中的7个条件是否对学生不公平、是否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压力时,李双说:“不公平也没有办法。”记者问到“老师不予批改作业,课堂不予提问、不答疑”条款时,李双说:“老师的精力有限,只能负责原有的同学。”
采访结束时李双表示,目前,两个高级实验班、6个实验班的老师在教学时都在按照协议的规定执行,已经有学生家长提出让孩子离开实验班,该校将把这一做法坚持下去。
○观点
教育学家——
学校此举伤害学生自尊心
东北师范大学教学科学学院博士生导师吕立杰认为,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将入学新生分成3个层次的做法,完全是为了追求升学率,从而造成学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其后果是剥夺了一部分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将百名学生定义为校内寄读学生,更是错上加错,在如此环境下学习和生活,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长春辅导站站长、阳光心理援助中心主任格林说:“学校采用的此种教育方式是不平等的,协议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表现在个体上,严重者可能造成心灵扭曲和不健康。设立校内寄读学生,是学校追求升学率的极端表现,对学生是不负责任的。另外,签订这种协议对老师的心理也会造成一定的压力,对教学工作也是不利的。”
○说法
当地教育部门——
学校的做法必须纠正
四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于科长表示,还没有学生家长前来反映此事,老师给学生批改作业、答疑解惑是其职责所在,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的做法是不被允许的,必须进行纠正。
吉林省教育厅纪检委一位杨姓工作人员表示,该校的做法是违反规定的,校内寄读学生的说法不存在,该校的7个条款更是荒唐,会对学生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目前,此事已引起吉林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将会同当地教育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链接
吉林省公布《义务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小学初中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8月28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义务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这个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关于不得设重点校和重点班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当按照随机原则合理编班,不得分设或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规处的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高中普遍设立重点班是历史形成的结果,虽然这次征求意见稿出台后,不少家长反映,高中也不应该设立重点班,但是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目前这种状况难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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