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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预装操作系统能退吗 业界观点针锋相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2 08:02:24 人浏览

导读:

众多电脑消费者已经习惯并接受新电脑预装操作系统这一行规,却有消费者突发奇想要求退还预装操作系统。今年10月底,广州一位消费者邬先生购买了一台品牌电脑,要求退还预装的微软操作系统。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协商,12月16日,邬先生致电记者称,退还预装微软操作系统

  众多电脑消费者已经习惯并接受新电脑预装操作系统这一“行规”,却有消费者“突发奇想”要求退还预装操作系统。今年10月底,广州一位消费者邬先生购买了一台品牌电脑,要求退还预装的微软操作系统。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协商,12月16日,邬先生致电记者称,退还预装微软操作系统的要求遭到拒绝。那么,邬先生为何要求退还预装系统?消费者是否有权有此要求?其他电脑品牌厂商是否可以接受退还预装系统?邬先生执着地要求返还预装系统,这一事件使公众的目光再度聚焦:品牌电脑生产商广泛预装微软操作系统是否构成垄断?

  退还预装系统一波三折

  买了预装系统的电脑,还能退还系统软件,这对于大多数电脑用户来说有些意外。但是,某品牌电脑用户邬先生却为退掉预装系统与电脑厂家较上了劲儿。

  邬先生购买的某品牌电脑预装的是windows vista操作系统。邬先生第一次开机时,电脑提示一个微软协议,其中部分内容为:“使用该软件即表示您接受这些条款。如果您不接受这些条款,请不要使用该软件,而应与制造商或安装商联系,了解他们有关退换商品以获得退款的规定。”

  邬先生表示,只有同意微软协议中的全部条款,才能激活预装的微软操作系统正常使用。微软协议中的条款非常多,邬先生仔细看了协议后,发现无法接受其中一些条款。随后,邬先生找到某品牌电脑客服部门,要求退掉预装系统,并退还相关费用。

  邬先生告诉记者,某品牌电脑厂商开始予以拒绝,但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协商,对方同意了他的要求,但表示只能以礼品方式进行补偿。邬先生最终同意以等值礼包形式返还相关费用。邬先生没有详细说明礼包的具体内容,但强调礼包与预装系统市场价等值。

  然而,12月16日,携带礼品的某品牌电脑工作人员找到邬先生,要求其拿到礼品后签一份确认函。邬先生告诉记者,确认函中注明:某品牌电脑此举不代表同意其退还操作系统,而只是表示对邬先生提出这一问题的感谢,同时要求其保密。邬先生对确认函感到莫名其妙,于是拒绝签字,对方工作人员随即拒绝赠送礼包。

  截至12月17日上午记者发稿时,某品牌电脑方面对邬先生所称“送礼品包需要签署确认函”一事未予置评。但该公司一位杨小姐对记者表示,目前国内尚无退还预装操作系统的先例,微软有关协议条款只是说用户可与厂商联系了解退换商品的规定,但公司认为消费者退还预装系统不符合国家有关“三包”规定。

  市场各方反应不一

  邬先生要求返还预装系统这一事件,在业界激起不小波澜。记者连日来实地走访了北京中关村IT卖场以及国美、大中等连锁店,对电脑经销商以及普通消费者调查发现,市场各方对此各有说法。

  对于能否退还预装系统的问题,各大品牌电脑生产商的态度不尽相同。记者咨询了戴尔、惠普、方正等品牌,多数厂家的答复含糊其辞。一些电脑企业客服人员认为,电脑预装了哪种系统通常已经明示,消费者在此前提下购买了电脑,应该视同认可了预装系统,无理由在购买后提出退还预装系统费用的要求。

  微软客服人员则表示,消费者使用预装微软操作系统需要进行激活,在这个过程中,电脑用户必须同意微软协议,否则无法安装使用微软预装操作系统。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微软协议,拒绝使用预装的微软操作系统,可以联系经销商,具体协商退款事宜。

  据了解,虽然国外一些消费者曾经退还过品牌电脑的预装系统,但是在国内还鲜有消费者提出类似要求。一些品牌电脑企业对此也表示,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具体分析解决。

  接受记者随机访问的10多位消费者则对邬先生此举普遍感到意外,同时表示,目前市场上可供选择的操作系统非常有限,即便退掉了原来预装的微软操作系统,还是要再花钱购买零售的微软操作系统,反倒给自己添麻烦。而且,关键是无论使用预装微软操作系统,还是购买零售彩盒包装微软操作系统,都必须接受微软许可协议条款才能安装使用。从这一点来看,除非邬先生不打算再使用微软操作系统,否则,他退还预装微软操作系统没有多大意义。

  不过,微软预装操作系统与零售彩盒包装操作系统对电脑用户而言,实际使用起来区别还是很大。微软客服人员向记者强调,微软预装操作系统激活后,将绑定电脑主板信息,无法在其他电脑上安装使用。即使主板出现问题,用户更换同一品牌型号电脑主板,原有预装操作系统也将无法使用,而零售彩盒包装微软操作系统则可以转移设备安装。如此看来,在电脑更新换代速度日益提升的当下,消费者换电脑的同时必须反复为预装操作系统买单,这无疑加大了使用成本。

  业界观点针锋相对

  目前,市场上多数电脑预装微软操作系统是个不争的事实。对于消费者是否有权退还预装操作系统,业内知名律师董正伟坦率地谈了自己的看法。他强调,虽然微软在安装软件过程中告知用户可以选择不安装,但是这个告知不是发生在消费者购买品牌电脑之前,消费者多是在购买电脑整机后,安装时才发现这个协议的,因此,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消费者应享有知情权的规定。其次,即便消费者看到协议后选择安装了操作系统,“三包”期内同样享有退换货的权利,这是《产品质量法》对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要求。同时,如果微软软件有瑕疵和缺陷,用户也有权利选择退货。因此,“用户选择安装软件等于接受协议”的说法是不妥当的。

  董正伟认为,微软涉嫌利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品牌电脑生产商达成捆绑协议,排除其他软件企业的公平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品牌电脑生产商也是垄断协议的参与方。品牌电脑生产经营者如果只捆绑微软操作系统,是涉嫌垄断协议经营行为。这种行为既限制了其他操作系统生产经营者的市场公平竞争,也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但是,业界也有不少专家、律师认为,微软与品牌电脑制造商签署协议预装微软操作系统并不构成垄断,除非有证据证明微软与品牌电脑制造商签署的协议中,有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目前,市场上其他一些操作系统厂家也可寻求与品牌电脑企业合作。一些品牌电脑企业也提供预装其他操作系统的电脑产品,虽然数量比较少,但也是市场需求因素造成的。实际上,由于操作习惯等原因,消费者宁肯花高价钱购买微软操作系统,也不愿上网下载使用其他免费的操作系统。

  另外,操作系统毕竟是一款特殊的软件产品,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软件产品是不能完全避免瑕疵和缺陷的。对于电脑或其他硬件产品而言,出现什么样的瑕疵缺陷,是该退货还是修理,有相对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软件产品,出现什么程度的瑕疵缺陷才能退货尚难以明确界定。

  目前,我国网民总数已经猛增至3亿多,每年电脑销量达数千万台,电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备品。操作系统随着电脑在我国的迅速普及,与消费者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密切。对于电脑操作系统这种既特殊又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软件产品,如何纳入规范的管理轨道,值得各方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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