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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瓷砖”欺诈消费者被判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0 23:53:56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只要有朋友家装修,我就会提醒他们不要轻信瓷砖产品上的优等品标注!昨日,赵先生拿着不久前法院出具的终审判决书,找到海南经济报记者,希望通过自己购买瓷砖的遭遇,提醒更多的人,在装修房屋购买瓷砖产品时,不要被厂家所谓的优等品蒙蔽了眼睛。13万元的优等品

  “现在只要有朋友家装修,我就会提醒他们不要轻信瓷砖产品上的‘优等品’标注!”昨日,赵先生拿着不久前法院出具的终审判决书,找到海南经济报记者,希望通过自己购买瓷砖的遭遇,提醒更多的人,在装修房屋购买瓷砖产品时,不要被厂家所谓的“优等品”蒙蔽了眼睛。

  13万元的“优等品”瓷砖价优质不优

  2007年7月,家住海口市白龙路的赵先生与张女士为了装修新买的房子,特地到海府路塔光陶瓷城挑选瓷砖,在经过一番比较后,他俩最终选择了海口陶陶居瓷业装饰有限公司经销的诺贝尔牌瓷砖。

  “当时就因为他们说这瓷砖是优等品,保证一百年不渗透,无划痕,我们才买的,一点都不便宜。”张女士告诉记者,瓷砖外包装上标明“优等品”,陶陶居公司开具的调拨单及货物清单上也写着“等级优”,于是她花了130958元购买了500多块诺贝尔牌瓷砖。

  谁知瓷砖铺好没多久,张女士就发现瓷砖上有明显划痕,而且污垢渗透后也擦不掉,她将此情况向陶陶居公司反映,但对方否认其出售的产品有问题。为了顺利入住新家,赵先生只得将铺好的瓷砖换掉,为此又花费了173383元。

  送检后得知瓷砖无“优等品”概念

  砖换了,但是这口气赵先生咽不下去,经工商部门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2008年5月,双方约定将赵先生与张女士购买的瓷砖抽样送检,检查结果却让夫妻俩大吃一惊,原来花高价买的瓷砖竟然只是耐磨度刚刚合格的二类、三类产品。“当初在买瓷砖的时候,说什么是优等品,这简直就是骗人嘛。”

  后来赵先生在查阅资料后了解到,根据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陶瓷国家标准,早已经取消了产品等级,只分合格或不合格,根本不存在“优等品”之说。而且检验报告的结论是所检验瓷砖只是合格,并没有“优等品”字样。

  赵先生认为销售方存在欺诈行为,决定起诉销售方陶陶居瓷业装饰有限公司和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并要求两被告赔偿瓷砖款130958元。

  法院经一审和终审判决,认为被告诺贝尔公司在瓷砖的包装箱以及《产品合格证》上均标注“优等品”字样,隐瞒了该产品的真实情况,足以误导消费者。根据有关规定,认定两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最终判决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海口陶陶居瓷业装饰有限公司须赔偿原告130958元。

  记者调查:陶瓷城满城尽是“优等品”

  那么,海口陶瓷市场上目前是否还有“优等品”存在呢?昨日,海南经济报记者走访了海口塔光陶瓷城等部分建材市场,发现在各瓷砖店内所销售的瓷砖大多标注“优等品”,多数销售人员对2006年实施的新国标也不知情。

  记者走访了十多家瓷砖专卖店,发现部分瓷砖店内所摆放的瓷砖样品除了一些大小规格及产地等信息外,都会标注“优等品”。以80厘米×80厘米规格的地砖为例,63元一块的是“优等品”,28元一块的也是“优等品”。不少销售人员更是以“优等品”作为推销的噱头。

  在塔光陶瓷城内某瓷砖店,一销售人员走过来对记者说:“您看的这款瓷砖是优等品瓷砖,质量上肯定有保证。”

  走访中海南经济报记者还发现,有些瓷砖店店主是知道瓷砖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之分的,但是仍然坚持称厂家标注着“优等品”的瓷砖就是好瓷砖。

  质量监督局:消费者须谨防商家偷换概念

  据海南省质量监督局工作人员介绍,自2006年9月1日起,新GB/T4100-2006《陶瓷砖》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取代了原来的国家标准,新旧标准的区别之一就是新标准取消了“产品等级”的概念,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分。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实施新标准后,就没有原来的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之说,瓷砖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才可销售。另外,该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不要相信销售者称“优等品”瓷砖是由质量监督局核定的说法,消费者可以要求其出具相关证明来识破对方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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