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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潜伏”石头,磕崩牙齿获赔8400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4 06:10:05 人浏览

导读:

2010年6月28日,余杭区消保委临平分会接到消费者胡小姐投诉,反映其在余杭区临平某面包房买了三个椰奶面包,在食用时被面包里的石头磕碎了牙齿,经医院检查,需要治疗费用8400元。6月20日,胡小姐在余杭区临平某面包房买了三个椰奶面包,第二天上午早餐时胡小姐吃着香

2010年6月28日,余杭区消保委临平分会接到消费者胡小姐投诉,反映其在余杭区临平某面包房买了三个椰奶面包,在食用时被面包里的石头磕碎了牙齿,经医院检查,需要治疗费用8400元。

6月20日,胡小姐在余杭区临平某面包房买了三个椰奶面包,第二天上午早餐时胡小姐吃着香甜的面包,突然牙齿被一硬物磕碎,当时痛得直掉眼泪,经医院检查,下额第二颗母牙被磕碎,预计治疗费用8400元。遂向商家临平某面包房提出赔偿治疗费用8400元、精神损失2000元,商家认为胡小姐没有证据证明其牙齿是因面包有石头而被磕碎的,表示拒绝赔偿。

余杭区消保委临平分会接到该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到该面包房进行实地调查。该面包房负责人表示胡小姐的面包确实是他们店销售的,但至于消费者买回家食用时里面有石头的情况,认为不可能的。

余杭区消保委临平分会多次组织协商调解,7月10日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经营者临平某面包房一次性赔偿胡小姐医疗费8400元。胡小姐表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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