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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投诉曲线折射我国产品质量发展轨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4 05:36:03 人浏览

导读:

从中消协历年投诉统计分析简报中可以看到,1986年至2007年,每年的质量问题投诉量和消费投诉总量一样呈一路走高再逐渐下降之势,质量问题投诉量在消费投诉总量中所占比例也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翻开厚厚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投诉统计分析简报,将1986年到2007年以来每年
从中消协历年投诉统计分析简报中可以看到,1986年至2007年,每年的质量问题投诉量和消费投诉总量一样呈一路走高再逐渐下降之势,质量问题投诉量在消费投诉总量中所占比例也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

翻开厚厚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投诉统计分析简报,将1986年到2007年以来每年全国消协系统受理的质量投诉量及其在当年投诉总量中所占比例的数据变化趋势制成曲线图,人们会看到两条一路走高再逐渐下降的曲线。曲线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轨迹,也反映出30年来我国产品质量水平的变化趋势。
曲线总趋势(1986年—2007年)
一路走高后逐年下降
自1986年以来,全国每年的消费者投诉受理总量总体上呈现一路走高再逐年下降的走势。1986年投诉受理总量为47403件,到1988年则猛增到129394件,上升的趋势到1999年达到第一个顶峰,当年全国消协系统共受理投诉720410件。而到2000年,投诉受理总量第一次出现下降,当年为706496件。在此后的几年里,投诉总量呈现波动态势,到2004年达到历史最高点,为724279件。此后再度开始下降,到2007年,全国消协系统受理投诉总量为656863件,甚至比10年前的1998年还要低(1998年为667016件)。
质量问题投诉量在投诉总量中所占比例一直是最高的,它的走势与总量基本相同。1990年,全国消协系统质量投诉量为199337件,此后除了1991年回落到197552件外,一直呈现上升态势,到1999年达到顶峰,为479881件。1999年堪称是质量问题投诉的一个分水岭,自此之后,全国消协系统每年受理的质量投诉总量开始进入一个波动期,2005年之后,质量投诉总量呈现下降趋势,到2007年降到407414件,比1997年还要低(1997年为421944件)。
耐人寻味的是,质量问题投诉量在消费投诉总量中所占比例也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1986年全国消协系统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质量问题投诉占66.9%,而到1995年,这个比例上升到70.2%。2001年,这个比例下降到64.1%,在此后的几年里,质量问题投诉量在消费投诉总量中所占比例出现了波动,2005年这个比例甚至一度达到65.9%,此后又出现下降趋势,2007年下降到历史最低点62%。2008年上半年,关于质量的投诉量为180348件,占299552件投诉总量的58.6%,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
从质量投诉量变化曲线图中可以发现,颁布实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1993年是一个关键的时间点,各类消费品质量投诉量在1993年后出现了一个迅速走高然后逐渐下降的走势,而进入新世纪后,下降趋势更为明显。
《产品质量法》、《消法》实施前(1985年—1992年)
家用电器是质量投诉的重灾区
从中消协历年投诉统计分析简报上可以看到,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前期,国产耐用家电质量差、进口家电维修困难、日用百货中服装和鞋质量低劣是当时困扰消费者的几大难题。
比如日用百货,在1986年虽然仅有819件质量投诉,但占了所有投诉的93%。投诉的商品主要是服装和鞋,在1986年第一、第二季度的投诉中,服装的质量投诉分别占了98%和96%,而鞋达到了100%。到了1989年,日用百货质量投诉量已经上升到35515件,占了日用百货投诉总量的73%。
家用电器更是成为质量投诉的重灾区,1986年的家用电器质量投诉量为3175件,占家用电器投诉总量的63%,到了1989年,其质量投诉量上升为63102件,占家用电器投诉总量的86%,到1992年,虽然家用电器质量投诉量下降到55797件,但是占所有同类投诉量的比例却上升到87%。在这些家用电器中,投诉最多的是电视机。
“从大的背景上说,生产力低下使家电、自行车、摩托车等成为当时供不应求的紧俏商品,质量低劣的商品在市场上有了生存空间。”中消协当时在简报上如是分析。
“尤其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物价快速上涨,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社会上形成了一股抢购风,不管什么东西都先买到再说,这就使许多劣质产品有了进入市场的机会。另一方面,当时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许多生产厂家还是按照计划生产,而非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生产,生产厂家责任心的低下,质量管理体系的低效,都给产品质量埋下了隐患。”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分析说。
此外,法律和相关法规的落后、执行的乏力也让一些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的人有恃无恐。“当时还没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民法通则》也做了一些相关规定,但是不够明确,比较模糊。”邱建国进一步举例说,当时机电部虽然已经推出了《部分国产家电“三包”规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没有确定监督执行单位,某些规定不明确,使得一些经营者不执行“三包”规定,互相推诿,甚至刁难消费者。
《产品质量法》、《消法》实施后(1993年—1999年)
法律的完善推动投诉量增长
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史上,1993年是个重要的年份,就在这一年,两部具有深远意义的法律——《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了。
从中消协历年投诉统计分析简报上可以看到,在《产品质量法》和《消法》颁布后,全国消协系统每年受理的质量投诉量出现了一个逐年快速上升的趋势,如1993年的质量投诉量为233686件,1994年的质量投诉量就猛增到296905件,此后一直保持上涨的趋势,到1999年达到479881件。不过另外一个趋势也值得注意,即每年质量投诉量占投诉总量的比例总体呈逐年下降,如1993年质量投诉量占投诉总量的68.5%,到1994年一度猛增到72.1%,但从此之后就开始逐步降低,1995年降到70.2%,到1999年更降低到66.6%。
具体到一些消费品上,其质量投诉量及占投诉总量的比例的变化也大多呈上述趋势。以家用电器为例,1993年的质量投诉量为50538件,在家电投诉总量中所占比例与上年持平(87%),此后家电质量投诉量一直在增加,但是在投诉总量中所占比例却一直在减少,如到1999年,质量投诉量达到80106件,但占家电投诉总量的比例降低到了84%。
家用机械也是如此。1993年,家用机械质量投诉量为27855件,所占比例为家用机械投诉总量的85%,到1999年,虽然其质量投诉量上升到49465件,但是其所占比例已经下降到82%。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质量投诉绝对数量上升,而在总投诉量中所占比例却呈下降的趋势呢?
邱建国认为,这是随着法律的完善,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随之提高的结果。“以前没有法律作保障,有了《产品质量法》、《消法》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的明确保障,有了法律做后盾,许多消费者改变了过去‘忍’的习惯,走上投诉维权的道路,这样一来,投诉量就大大增加了。”
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既带来了大量的投诉,也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自身产品质量。“法律的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都鞭策着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邱建国表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在20世纪90年代的逐步建立,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市场逐渐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从供不应求逐渐走向供求平衡甚至供过于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不能提供让消费者满意的产品的企业会被市场淘汰,企业必然想法设法提高产品质量。”邱建国认为,质量投诉量占投诉总量比例的下降,说明我国产品质量在不断提高。
新世纪(2000年—2008年)
投诉量及占总量比例总体逐年下降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消协系统受理的质量投诉量变化趋势又出现了新的特点,虽然在2004年、2005年出现过质量投诉量反弹,但总体而言,质量投诉数量呈下降态势。
在这一阶段,无论是家用电器、家用机械产品,还是日用百货、食品、农资产品,其质量投诉量及其在投诉总量中所占比例,均呈上述变化趋势。比如电视机,其质量投诉量在2000年下降到18513件,在总量中所占比例下降到84%,此后一路维持下降态势,虽然在2004年曾一度出现过反弹,但是到2007年已经下降到12064件,在总量中所占比例也下降到71%,2008年上半年,这个比例更下降到70%。
针对上述变化,邱建国分析认为,2000年,我国对《产品质量法》进行了修订,各方面的规定更加严格,这使得企业在产品质量上下了更大的功夫,质量也由此提高了。再加上竞争的激烈,生产技术的逐渐成熟,使得一些传统大宗消费品的质量能够得以提高,因此,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产品的质量投诉量开始下降,其占投诉总量的比例也开始降低。
另一方面,进入新世纪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增多了,改变了之前消费者协会组织独打天下的局面。“除了工商机关外,质检、卫生、食品药监、物价等部门也都专门设立了保护消费者的机构,这样一来就分流了不少投诉。而市场竞争的激烈也促使企业重视消费者保护工作,很多投诉都化解于消费者和企业协商过程中,而不必来消协投诉,因此投诉量也开始下降了。”邱建国表示。
从中消协历年投诉统计分析简报上还可以看到,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新兴消费品和服务如电脑、家庭汽车、手机、医疗、电信、公用事业、洗衣业等质量投诉开始成为新的投诉热点。“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以后,开始关注享受型消费和发展型消费,关注企业的服务质量,这样一来,服务类投诉开始增多。而社会的发展,也使得一些新兴消费品如手机、电脑快速进入家庭,因此这类投诉也开始增多了。”邱建国分析说,质量投诉量出现波动和这些消费品有关。比如,手机、电脑是从21世纪开始大量进入家庭的,由于这些产品技术门槛的降低,一些资质、能力有限的厂家也开始生产,而我国关于这些产品的相应质量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竞争的加剧,消费品更新换代速度的加快,不少企业急功近利,缩短了产品检测、试验的时间、工序,这都造成了产品质量的下降。
对于未来消费品质量的提高,邱建国认为首先要进一步提高产品标准。“目前我们在制定产品标准时,还在一定程度上迁就企业,这就使得我们产品标准定得相对较低,如果标准提高了,企业就要提高质量水平。只有标准提高了,我们的产品质量才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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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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