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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意外伤人耳膜穿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02:19:12 人浏览

导读:

2007年4月7日,家住宜昌市伍家乡共谊村的消费者熊某到夷陵区龙泉镇水府庙村走亲戚,途中,熊某在龙泉镇土门某超市购买某鞭炮厂生产的100响精品礼炮2个、10000响鞭三盘,价值128元。在亲戚家燃放时突然发生意外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鼓膜外伤性穿孔,右耳混合性聋,右

  2007年4月7日,家住宜昌市伍家乡共谊村的消费者熊某到夷陵区龙泉镇水府庙村走亲戚,途中,熊某在龙泉镇土门某超市购买某鞭炮厂生产的100响精品礼炮2个、10000响鞭三盘,价值128元。在亲戚家燃放时突然发生意外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鼓膜外伤性穿孔,右耳混合性聋,右耳面部烫伤,右脑轻微震荡,需住院治疗。治疗期间支付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5800元。出院后,经湖北夷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还需后期治疗费5000元。

  为此,熊某找到该鞭炮厂就医疗费事宜与其协商,厂家在一次性支付熊某5800元医疗费后,拒不接受熊某提出的其它任何赔偿要求。在多次自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熊某向夷陵区12315投诉,要求讨回公道。

  接到投诉后,夷陵区工商局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兵分两路,一路赶往消费者家中看望慰问,了解实情,另一路前往鞭炮厂家调查。由于企业停工放假,一时无法与该厂负责人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继续多方调查打听,终于找到该厂法定代表人。从对双方调查核实情况看,生产厂家应付相应责任。申诉人就受害损失提出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通讯费、法医鉴定费、衣服损失费、面部整容、精神损失等8项赔偿要求,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太大,调解过程十分艰难,意见始终难以达成一致,申诉人情绪越来越激动。工作人员锲而不舍,耐心细致的向厂家讲解法律法规,争取厂家主动配合,同时本着合情合理劝导双方互谅互让。经历四次艰难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被申诉人一次性赔偿申诉人熊某现金20800元(包括前期治疗费5800元)并当场兑现,双方均对此调处结果表示满意。

  一场剑拔弩张的消费纠纷划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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