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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剑队员魂断赛场 厂商被索巨额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4 00:17:54 人浏览

导读:

一击剑队员向对方进攻时,手持的佩剑折断,断剑竟刺穿对方的佩剑金属衣及击剑比赛防护服后直入胸腔。12月24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法院受理一起原告莆田市竞技体育学校、龙岩市重点业余体校诉被告上海健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扬州兰护手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上海佳英体育

一击剑队员向对方进攻时,手持的佩剑折断,断剑竟刺穿对方的佩剑金属衣及击剑比赛防护服后直入胸腔。12月24日,福建省龙岩新罗区法院受理一起原告莆田市竞技体育学校、龙岩市重点业余体校诉被告上海健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扬州兰护手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上海佳英体育用品器材厂产品责任纠纷。

二原告诉称:2004年9月9日,在龙岩体育馆举行福建省少年击剑锦标赛的男子甲组佩剑团体半决赛,莆田队的陈某在向龙岩队的赖乐珍进攻时,手持的佩剑折断,断剑刺穿赖乐珍的佩剑金属衣及击剑比赛防护服后刺入赖乐珍的胸腔,致其死亡。事后,二原告支付给死者赖乐珍的亲属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因公死亡抚慰金、困难补助、误工费、丧葬费、交通费等费用计42万元。另外,二原告为此还支出其他各项费用计3万元。

二原告认为,本次比赛事故中使用的比赛器材因存在明显缺陷造成参赛队员赖乐珍死亡,作为该体育器材的生产厂商三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二原告损失45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抓紧审理中。

中国法院网·陈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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