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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门口遭搜查 消委撑腰保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3 22:31:42 人浏览

导读:

超市门口遭搜查消委撑腰保权益2010年6月18日中午1点,资阳市简阳消委会值班人员接到消费者陈老太急切的求助电话:我在超市门口遭保安强行搜查,太丢人,太不象话了,你们快来哟!消委人员接诉后立即赶到事发地点,经调查,已年逾70的消费者陈太婆本想到该超市挑选适

超市门口遭搜查 消委撑腰保权益 2010年6月18日中午1点,资阳市简阳消委会值班人员接到消费者陈老太急切的求助电话:“我在超市门口遭保安强行搜查,太丢人,太不象话了,你们快来哟!” 消委人员接诉后立即赶到事发地点,经调查,已年逾70的消费者陈太婆本想到该超市挑选适合自己用的物品,挑选半天没有自己满意的商品,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却被该超市的保安拦住,要求检查消费者随身携带的包内物品,陈太婆极不愿意。保安强行查看了包内物品后,只有太婆的手机,并没有超市物品,太婆对此极为不满。 消委人员当场指出该超市搜查消费者身体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权,并责成超市经营者当场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双方达成了和解,陈太婆接受了超市方的道歉,同时对简阳消委中午都不休息来为消费者维权十分感动。 简阳消委认为:超市是群众的购物场所,应该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和愉快的购物心情,经营者如果发现其商品失窃,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由有关部门依法对嫌疑人身体及其携带物品进行必要的搜查,任何经营者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搜查消费者。该超市对消费者的搜查行为,违反了《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消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该超市应当向消费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简阳市消委会 袁泉、詹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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