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者权益法案例 > 生活消费案例 > 听了两次课买下万元保健品

听了两次课买下万元保健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3 21:32:09 人浏览

导读:

昨天一早,家住湖城紫云小区的金大伯就来到吴兴区消保委投诉,称其听了两次课,买下1万多元保健品后,发现与自己正在吃的保健品“打重”了,想退货,结果对方已经没了踪影。5月中旬,金大伯在紫云菜场买菜出来后,有人发了一张听免费讲课的宣传单给他。金大伯今年76岁

昨天一早,家住湖城紫云小区的金大伯就来到吴兴区消保委投诉,称其听了两次课,买下1万多元保健品后,发现与自己正在吃的保健品“打重”了,想退货,结果对方已经没了踪影。

5月中旬,金大伯在紫云菜场买菜出来后,有人发了一张听免费讲课的宣传单给他。金大伯今年76岁,在年初的时候因为血管疾病曾住过院,因此宣传单上有关身体保健、药到病除的宣传,再加上去听课还有小礼品送,立即吸引了他。在5月14日和19日分别听了两次课后,“专家”针对金大伯之前看病时拍的片,“建议”他购买他们的“洪齐之康”保健药,并称该药特别适合金大伯。于是,金大伯花了11920元钱,购买了两箱“洪齐之康”。“我当时没看到药,因为对方说这药本来是给老红军、老干部吃的。”金大伯告诉记者,谁知,等对方把药拿到他家后,他对照了说明书,发现是降血脂的保健品,跟他正在吃的保健品属同一功能。所以,金大伯就想退掉一些货,可打了一个多月的电话,仍迟迟不见对方来退货。

“这种保健品推销组织往往属于无照经营。而金大伯与推销保健品者的私下交易属非法交易,不受《消法》保护,属民事纠纷。”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消费者,虽然不属消保委受理范围,但这样的消费行为可以通过楼堂馆所出租场地的企业进行交涉或直接通过民事诉讼。一旦发现这种带有欺骗性质的推销行为,市民可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