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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有风险保价运输好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3 20:52:51 人浏览

导读:

近日,消费者林某因快递公司丢失其委托快递的价值10000元的二部手机向温州龙湾瑶溪消保分会投诉。消费者称其在投诉前已找快递公司解决,但快递公司只答应给予运费的5倍即50元的赔偿,与其10000元的损失相比,非常不合理,要求消保部门主持公道。在调解中,消费者要求

近日,消费者林某因快递公司丢失其委托快递的价值10000元的二部手机向温州龙湾瑶溪消保分会投诉。消费者称其在投诉前已找快递公司解决,但快递公司只答应给予运费的5倍即50元的赔偿,与其10000元的损失相比,非常不合理,要求消保部门主持公道。

在调解中,消费者要求得到丢失手机的价格10000元的足额赔偿,而快递公司则回应只能按快递条款有规定:理赔金额最高为交费的5倍计50元。差距悬殊。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消费者是否为手机办理保险。否则消费者的损失虽大也难取得支持。

幸运的是林某办理了保价服务,保价7000元。根据快递单据的《契约条款》规定“快件发生丢失,保价快件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快件的保价额”。为此,工作人员责令快递公司按合同行事,赔偿消费者7000元。快递公司虽不情愿,但合同有言在先,面对工商人员快递公司自知理亏,只能掏钱赔偿。

消保委提醒:

运输贵重物品时,尽量采用保价、保险等方式。不可心存侥幸或心疼保价费。贵重物品与其他物品尽量做到分开递寄,单独填单。索取并保管好相关票据。不论以何种方式维权,一定要收集并保护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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