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乱接修 既赔又要罚
导读:
枝江城区一“电器游医”唐某,无证无照无技术资质接修大屏彩电,造成显象管损坏,经市家电办技术认定属实,经市家电办、市消协调解,由维修人员赔偿用户经济损失1200元。
2001年11月15日晚,市工行职工万某(住南岗路鑫源村)一台长城画龙29英寸彩电(购于1995年11月,购买价6100元),突然出现“三无”故障,遂请来无证人员唐某进行修理。据唐某介绍,他两天后修好试机,发现显象管尾部冒烟,继而管颈内出现紫光(即显象管损坏)。事后,唐某以用户显象管在修理之前即损坏为由,而不愿承担技术责任。
2001年12月4日,用户投诉到市家电办,并向市家电办申请技术认定。市家电办于2001年12月12日依法对该台彩电进行了现场检测,确认显象管的损坏系维修人员操作不当所致。鉴于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湖北省家电维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已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
市家电办同时查明,唐某于2000年8月为用户万某更换彩电扬声器2只,收取维修费40元,并带走用户原机旧件。唐某无证开展维修营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市家电办对其违章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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