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贸易总协定背景
导读:
20世纪30-40年代,世界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国际贸易的相互限制是造成世界经济萧条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次大战结束后,解决复杂的国际经济问题,特别是制定国际贸易政策,成为战后各国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1946年2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呼吁召开联合国贸易与就业问题会议,起草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进行世界性削减关税的谈判。随后,经社理事会设立了一个筹备委员会。1946年10月,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查美国提交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参加筹备委员会的与会各国同意在“国际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先就削减关税和其它贸易限制等问题进行谈判,并起草“国际贸易组织宪章”。1947年4月-7月,筹备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第二次全体大会,就关税问题进行谈判,讨论并修改“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经过多次谈判,美国等23个国家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按照原来的计划,关贸总协定只是在国际贸易组织成立前的一个过渡性步骤,它的大部分条款将在“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被各国通过后纳入其中。但是,鉴于各国对外经济政策方面的分歧以及多数国家政府在批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这样范围广泛、具有严密组织性和国际条约所遇到的法律困难,使得该宪章在短期内难以被通过。因此,关贸总协定的23个发起国于1947年底签订了临时议定书,承诺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遵循关贸总协定的规定。该议定书于1948年1月1日生效。此后,关贸总协定的有效期一再延长,并为适应情况的不断变化,多次加以修订。于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便成为确立各国共同遵守的贸易准则,协调国际贸易与各国经济政策的唯一的多边国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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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组织机构:最高权力机构是缔约国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代表理事会在大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总协定的日常和紧急事务。下设若干常设和临时委员会与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