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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待遇原则的概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6 14:47:45 人浏览

导读:

国民待遇原则的概念国民待遇原则(NationalTreatment)是国际贸易条约中的一项传统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是在经济活动与民事权利义务等领域,一国给以其境内外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其本国国民所享受的待遇,或说相同与本国国民所享受的待遇。国际贸易条约或协定

  国民待遇原则的概念

  国民待遇原则(National Treatment)是国际贸易条约中的一项传统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是在经济活动与民事权利义务等领域,一国给以其境内外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其本国国民所享受的待遇,或说相同与本国国民所享受的待遇。国际贸易条约或协定中的有关条款称国民待遇条款。

  1947年签订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里的国民待遇条款要求每一缔约国对任第一国的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时,在国内税或其他国内商业规章等方面应与本国产品同等待遇,不应受到歧视。

  二、国民待遇原则的使用范围

  国民待遇一般适用于外国公民或法人的经济权利,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国内税,运输、转口过境,船舶在港口的待遇,船舶遇难施救,商标注册,申请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民事诉讼权等;不包括领海捕鱼、购买土地、零售贸易等。但是,国民待遇的适用是有一定范围的,原则上它不能扩大到政治活动方面,以及凡涉及到国家主权和可能会对主权国家造成重大经济影响的事项,一般均作为例外而不适用。

  三、世贸组织中的国民待遇原则

  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国民待遇原则在货物贸易中包括四个主要内容:

  第一,一成员不能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对本国相同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

  第二,在有关销售、分销、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法规等方面,进口产品必须享受与同类国内产品相同的待遇。

  第三,任何成员不能以直接或间接方法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有特定数量或比例的国内数量限制,或强制规定优先使用国内产品。如国产化要求、进口替代要求均被视为直接或间接对外国产品构成歧视,违反国民待遇规定。

  第四,成员不得用国内税、其他国内费用或定量规定等方式,为国内工业提供保护。

  在货物贸易中,世贸组织对国民待遇的实施也有例外规定:

  首先,国民待遇义务不适用于政府采购。

  其次,国民待遇义务并不禁止单独支付给某种产品国内生产者的补贴。

  第三,国民待遇原则并不禁止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限制。

  最后,世贸组织允许发展中国家自1995年1月1日起的5年中对使用国内产品进行补贴。对于最不发达国家,这一期限延长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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