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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实施意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8 04:02:4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铜陵市人民政府为了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能积极应对外贸复杂形势,并促进我市外贸健康稳定发展,提出了五大实施意见。意见内容包括改善对外贸易结构、优化对外贸易环境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

  核心内容:铜陵市人民政府为了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能积极应对外贸复杂形势,并促进我市外贸健康稳定发展,提出了五大实施意见。意见内容包括改善对外贸易结构、优化对外贸易环境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实施意见

  铜政办〔2014〕39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外贸复杂形势,促进我市外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2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善对外贸易结构

  (一)推动出口稳定增长。扩大铜及铜材、精细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出口规模,支持自主品牌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稳定加工贸易出口,推广深加工结转业务,提高深加工结转审批效率。(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负责)

  (二)鼓励拓展新兴市场。鼓励企业在境外以设立展示交易中心或销售公司等方式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高外贸附加值。支持企业参加国际重点展会,鼓励企业开拓欧洲、北美市场,拓展东盟、中亚、南美和非洲等新兴市场,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积极扩大进口。根据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用好进口贴息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发挥“圈区管理”平台作用,扩大再生资源进口规模。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鼓励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市商务局、市经信委、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二、优化对外贸易环境

  (四)优化通关便利服务。扩大无纸化通关,扩大“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适用范围,深入推进关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合作,加快推动口岸查验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强区域通关、转关协作。(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负责)

  (五)优化检验检疫流程。加快我市出口货物在长三角区域直通放行进程。实行省内异地报检放行便利措施,实现省内一地出证全境放行。推进优质企业“直报通放”等便利化模式。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商品检验。(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六)维护公平贸易秩序。支持企业应对防范国际贸易摩擦。外贸领域涉企收费严格按照我省涉企收费清单执行,严禁清单外的涉企收费。加强对代理、报关等行业的监管。(市物价局、市商务局、铜陵海关负责)

  三、推进涉外经济联动

  (七)强化外资对外贸的带动作用。督促承接产业转移重大项目在本市实现外经贸业务。推进以商引商、精准招商、产业招商,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促进外资重大项目早谋划、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市招商局、市商务局负责)

  (八)发挥“走出去”对外贸的促进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带动装备、材料、产品、标准和服务出口。支持设备制造企业设立境外维修服务保障平台。支持境外资源开发和资源回运,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市商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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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用足用好国家鼓励服务出口的各项政策,扩大文化、旅游、运输等服务业出口。提升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基地(省级)建设水平,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集聚发展。(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文广新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培育外贸新兴业态

  (十)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建设。加大科技高端型、加工出口型外资大项目引进力度,增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快推进“圈区管理”集装箱转关转检工作,积极引进“废五金”进口定点企业,有针对性引进水暖配件、汽车配件以及电力电气、家用电器、小五金等终端产品生产企业。(铜陵海关、市商务局、市招商局、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郊区政府负责)

  (十一)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出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企业借助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跨境贸易。积极引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主体,探索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二)发展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鼓励城市商业综合体二次招商差异化发展,推进“铜陵义乌购”、“淘宝铜陵馆”等项目建设。推动内外贸结合市场建设,培育全流程型、区域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增强大宗商品集散地和特色市场进出口功能。(市商务局、县区政府负责)

  五、强化财政金融保障

  (十三)加强出口退税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业务,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免)税审批手续,及时足额退税。扩大出口退税分类管理试点,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出口企业凭电子信息进行退税,先退税后复核。推行出口退税远程网络预审。加大对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防范出口退税风险。(市国税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四)积极发展贸易金融。加强与进出口银行的合作,积极开展“统借统还”、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出口退税账户托管等业务。扩大中小企业出口信用险覆盖面,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帮助企业规避国际贸易和汇率波动风险。(铜陵发展投资集团、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铜陵银监分局负责)

  (十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好国家和省级外贸促进政策,市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向中小进出口企业(上年进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下)拓展国际市场倾斜。在本市纳税的中小进出口企业,参加由市统一组织的境外重点商品展销会,按实际摊位费和1名参展人员费用20%的比例给予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投保短期信用保险的按实缴保费30%的比例给予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对生产企业进口机器设备,给予每美元贴息人民币0.02元的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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