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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细雨化干戈 调解赢得民赞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1 08:46:54 人浏览

导读:

捧着迟到八年的血汗钱,葛某夫妇激动地不知道说什么好,一句八年了,你们一天就帮我要回来了,好人表达了他们对法官的赞许与感激之情。这是前不久发生在大荔县人民法院的一幕感人的画面。说起大荔法院,陕西省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渭南市人民满意

  捧着迟到八年的血汗钱,葛某夫妇激动地不知道说什么好,一句

  “八年了,你们一天就帮我要回来了,好人……”表达了他们对法官

  的赞许与感激之情。

  这是前不久发生在大荔县人民法院的一幕感人的画面。

  说起大荔法院,“陕西省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渭南

  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是这个优秀团队真实的写照,更是人民群众

  对他们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坚持以调解为结案首选的最恰当的褒

  奖。

  强化调解意识,确保思想“不错位”。面对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

  的形势,大荔法院始终把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首选。通过人民法院“

  人民性”教育活动,在全院形成辨法析理、解惑释疑、乐于调解、善

  于调解的良好氛围,使“调解出和谐、调解出能力”成为全体法官的

  共识。把调解率量化到岗位目标责任书中,把过去的“软指标”变成

  了现在的“硬任务”。

  构建调解网络,确保调解“不缺位”。大荔法院从积极推进委托

  调解、特邀调解入手,大胆探索法院诉讼调解与基层人民调解的“无

  缝衔接”的方法,同时又把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纳入到大调解格局之

  中,全力构建了“三位一体”的调解网络。2009年8月,在全市基层

  法院率先成立了矛盾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保障“

  无缝衔接”,以基层法庭为主体,着力构建“三位一体”调解网络。

  创新工作方法,确保调解“不落位”。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

  合”的原则,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案件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实

  现了调解工作在案件审理中的全程覆盖。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和各基

  层人民法庭,普遍设立了温馨调解室,为当事人营造温馨的调解氛围,

  尽力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使双方能够以平和的心态协商纠纷解决

  的办法,促进案结事了。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各个环节,立案时

  有“诉前调”,审理中有“送达调”、“即时调”、“庭审调”、“

  判前释法明理调”,即使宣判时,也要求办案法官进行“宣判调”和

  “判后答疑”,执行中有“执行和解调”,尽最大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达到案结事了。通过多年摸索实践还形成了“因势利导法”、“规劝

  法”、“展望未来法”、“子女维守法”、“亲朋劝解法”、“温情

  细语感化法”、“委托调解法”、“特邀调解法”、“同类案例引导

  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

  两年来,该院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373件,其中诉前调解中心调

  解结案156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结案71件,调解无效转入诉讼

  程序146件,取得了较明显的社会效果。

  2009年,该院调解结案率达76.8%,在全市两级法院名列前茅,

  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工

  作报告在县人代会上得到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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