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肺病诉讼尘埃落地首例群体矽肺病损害赔偿案终审有果
导读:
去年5月,泰顺县230多名因在沈阳至本溪高速公路吴家岭隧道工程中患上严重矽肺病(有10人死亡)而起诉雇主泰顺县隧道公司、业主辽宁省交通厅等10家(位)单位与个人。温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泰顺县隧道公司与陈益校等10家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承担蔡思叶等230名受害者的赔偿,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为38.96万元至3.896万元(每级递减10%)。已亡者为22.68万元。同时,判令他们分别负全部及一半的连带责任。对此,原被告均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所作的赔偿标准及比例,辽宁省交通厅等6家致害人对全部赔偿额承担连带责任,驳回蔡思叶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将原判所作沈阳矿务局矿建工程处(转包人)等4家责任人对全部赔偿额的50%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改判为对全部赔偿额承担连带责任。在一二审中,律师团免除了这批山区农民200多万元的诉讼代理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原告:严彬,男,生于1988年10月4日。法定代理人:胡祥群,女。被告:泸县得胜镇卫生院。被告:刁正碧,男,泸县得胜镇玉伏村个体医生。1994年8月20日,被告
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