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出生时受伤 医院被判赔偿一万
导读:
1岁零7个月的男童小冲(化名)在出生时锁骨骨折。他的父母状告医院所要赔偿。近日,丰台法院一审认定院方存在过错,判决医院赔偿1万元。
2005年1月20日,小冲出生在丰台区医院医院,出生时是剖腹产分娩,是在母亲右枕前位娩出,出生后第11天,即2月2日,小冲的父母发现孩子右胳膊活动欠佳,于是在医院做了X线检查,结论为“左锁骨骨折”。此后,小冲的父母带他先后到几家医院检查结果都是锁骨骨折。小冲的父母认为,他们选择在被告医院生产完全是相信被告医术,没曾想到被告由于孩子出生胎儿过大,从而过失导致对孩子出生实施用力拉拽,人为造成小冲左肩锁骨骨折,现孩子日渐长大,左肩骨已长成一小疙瘩,左胳膊活动依然欠佳、不适,对于孩子幼小的生命遭受到的损害,医院没有任何态度。而且小冲的母亲在医院术后造成伤口感染,为此多支付数日的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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