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应当如何处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条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 国法函[2004]24号 (2004年3月22日) 卫生部: 你部《关于〈医疗事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正规医学专业学历毕业生试用期间的医疗活动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的批复 卫办医发〔2002〕58号 河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国家正规毕业生见习期间发生
卫生部关于对浙江省卫生厅在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医发[2004]65号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在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过程中几个
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 制 工 作 委 员 会 法工委复字〔2005〕29号 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
卫生部关于对浙江省卫生厅在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在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过程中几个问题的请示》(浙卫[2003]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