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 见义勇为行为作为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 理论上的研究目前还不多见。从已经颁布实施或正在征求意见的全国近30 个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来看,
无因管理 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 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建立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
原告俞某A、俞某B均系被告宁国市胡乐镇龙池村上店头村民组所辖村民。1988年4月23日,原告俞某A、案外人游必清(乙方)与被告前身宁国县鸿门乡赤岸村上店头生产队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