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关于本人的义务是怎样的?管理人的管理行为是为本人尽公益上的义务,或者是为其履行法定的抚养义务,或者本人的意思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法
无因管理本来是管理人没有法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但是管理人不管理则作罢,既然管理人已经手管理,管理人就有适当的义务。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管理人与本
无因管理的特征有哪些?无因管理共有三大特征,它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而且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由什么法律特
我出去下,你帮我看下包。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朋友这样的拜托。佳佳就是帮了朋友这样一个忙,却惹来了一场官司。 芳芳和佳佳是朋友。2010年五一假期,二人在一
《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这是物权保护中的返还原物(财产)纠纷。返还财产一般须是原物,原物即可以是特定物,又可以是种
比较无因管理与侵权、代理 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在于: 1.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眉宇为他人利益谋利益的意思,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恰有为他人管理谋利的场合。 2.
无因管理之债的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无因管理一经形成,即在管理人与受益人间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管理人的义务 管理人本无管理他人事物的义务,但一经管理
无因管理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法,属于准契约之一,赋与两种诉权:一种是无因管理正面诉权,也称无因管理直接诉讼,即本人对管理人之诉权。另一种是无因管理反面诉权,也称为无
见义勇为遭受损害 如何能让英雄流血不流泪? 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
2003年12月,上海某小区梁某家,因疏忽导致家中发生火灾,听到呼救声后,梁某的邻居中学教师谢某挺身而出,奋力灭火。最终,谢某因在救火过程中吸入一定量的有害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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