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的需要侵权责任法吗?
导读:
2002年,“侵权责任法”第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当时它真正的名称是“民法典草案”中的“侵权责任法编”。2002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昙花一现,便无下文,“侵权责任法”也随之淡出人们的视野,然而随着近年来个人维权案例日见增多,这些案例也促使侵权责任法再一次被提上了立法议程,那我们真的是需要这样的法律吗?
被建筑物砸到了要怎样索赔,医患关系关系维权怎样举证。这些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比较分散、繁杂、混乱,往往侵权的一方会钻法律的漏洞,而被侵权的一方只能吃哑巴亏。从现今的维权现状我们可以鲜明地看到,每一个权利人都在通过不同的途径,寻求不同的方法,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然而维权的法律武器确实少只有少,即使有也是些概括性的规定,在操作中难免效果并不明显。
于是侵权责任法草案是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无疑会被人们所期待。这部草案为完善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减少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勾勒出一条清晰的法律路径。与以往散见在各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相比,有了一定的创新、特色。当然,现在的草案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需要改进。现在进行第四次的审议也是在完善的阶段。
随着社会的进步,已经越来越强调“人权”,作为保护人民权利和社会经济秩序的侵权责任法,在不断完善之后成为一部既具有人民性、又具有科学性,更体现民意、更适应现代生活的高水平的法律,从而能真正地保护广大人民的权利, 这才是广大人民所期待的,这样的法律才能满足人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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