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超市因卖了过期食用油被罚“一赔十”
导读:
记者1月9日从温州龙湾工商分局得知,龙湾状元一家超市,因销售出一桶过期的食用油,被罚以商品价10倍的赔偿金。
前不久,消费者王某在状元街道一家超市买了一桶某品牌的大豆油,价格59.9元。付完款要走出超市时,王某看了下该桶油的生产日期,发现已超过保质期1个多月。王某要求超市方赔付10倍价款遭拒,于是拨打了12315工商投诉电话。
龙湾工商分局状元工商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确认这桶油是该超市出售的,并且的确已经过期,鉴于超市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相关规定,经协商,王某最终获得10倍赔偿金。
哪些情况下,“一赔十”能得到兑现?工商人员介绍说,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同时,消费者在维权之前要注意,购买的食品是否已经或是可能会对自己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经营者是否存在“明知”故犯的意愿。如果经营者出售“三无”食品、明显变质的食品、过了保质期的食品,那么可以认定是 “明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近日,长沙消费者黄先生在沃尔玛长沙雨花亭店购买了几包康拜恩牌鱿鱼丝,发现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号为SC/T3304,该标准规定鱿鱼丝的保质期常温下为180天,但该产
刘先生在超市购买了3盒奶酪,回家后却发现已全部过期。投诉未果的他,只能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十。日前,长宁区法院支持了刘先生的诉请,判令超市赔偿1995元。
豆腐泡上的标签明显被撕过。超市价格欺诈风波未散,消费者又得为超市商品的保质期而担忧了。昨日,南城王女士在南城家乐福超市宏伟店购买到两包豆腐泡,但是豆腐泡却显示有
过期食品危害人身健康,本不该卖给市民。可有些不法商贩,贪图蝇头小利,将过期食品廉价售卖赚黑心钱。19日,凤凰岭工商所查处了一起销售过期食品案,共查获过期方便面、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